吉林省調整部分貨車車型高速公路收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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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調整

全省部分貨車車型高速公路收費標准的批復

吉政函〔2020〕104號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關於降低全省部分貨車車型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准的請示》(吉交聯發〔2020〕83號)收悉。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2類和6類貨車收費優惠政策在2021年2月15日到期后繼續執行,並固定為正式收費標准。

  二、同意降低4類和5類貨車收費標准,自2021年1月10日零時起執行。

  特此批復。

  附件:吉林省高速公路車型分類及通行費收費標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2021年01月12日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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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帝元、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