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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10月08日09:20 |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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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努力更新观念,以新技术新媒体为支撑,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普法新模式,不断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48.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各类组织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和推介。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49.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努力建设全省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学习强国”吉林学习平台等平台优势,努力形成多级互动传播。积极对接国家建设的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

  50.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努力建设我省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新增量。

  专栏6 智慧普法平台建设

  1.建设全省智慧普法统一平台,积极与国家和我省政法机关法治宣传网络平台、县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2.强化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查询、法律问题咨询、典型案例解读、网上法律知识考试、普法工作线上考核等功能。

  3.加强智慧普法平台推广应用,使之成为普法工作的好帮手,成为公民学法重要渠道。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5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研究解决基础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推动和引导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52.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好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积极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规划的实施;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

  (二)落实重点普法责任制

  突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注重统一部署与自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职能优势和主体作用,承担起应尽的普法责任。

  5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省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分步骤持续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5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牢固树立强基导向,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加强政策、制度、机制和经费保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55.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56.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力争5年内对全省县级以上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和引导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57.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我省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58.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

  科学制定考评指标,把重点作为考核评价的切入点,把难点作为考核评价的着力点,把热点作为考核评价的着眼点,确保考核评价指标能够反映法治宣传教育各阶段、各时期、各地区、各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59.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0.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按照国家工作安排,开展好我省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61.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坚持“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模板化”运行,“机制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责编:王帝元、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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