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任免名單
2021年11月26日09:19 |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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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省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省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孫海蛟為吉林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郭清華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王斕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免去王飛的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四、任命吳先明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五、任命李鎮、趙樂、徐修銘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六、任命楊悅、梁佳駒為長春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七、任命楊文華、趙若愚為吉林省長春林區中級法院審判員。
八、任命左字森為撫鬆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九、任命范濤為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曾天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二、免去張家林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三、免去安全、余暢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四、免去楊威的白城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五、免去金祎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檢察員職務。
六、免去李太明的吉林省汪清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七、免去李成東的吉林省賚寧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八、任命姜生、宋正禮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九、任命耿金勇為吉林省汪清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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