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03月16日09:16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十三五”时期,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抓重点、打基础、补短板,“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两个高于”,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任务,深入实施“8454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工程”,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推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保持粮食稳产高产、努力向800亿斤迈进。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改革红利有效释放。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民收入增长水平继续高于城镇居民。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粮食产量登上800亿斤新台阶,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长春市和其他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市(州)城市周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乡村发展活力显著增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设立衔接过渡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结合我省实际对主要帮扶政策逐项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办法。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预防性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措施,强化监测对象分层分类帮扶,确保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帮扶对象,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强化兜底保障;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家庭,实行“一事一议”帮扶救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搬迁群众稳岗就业增收。加强扶贫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有序推进确权登记,明确后续经营管理、风险防控责任,确保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

(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高标准农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将精准扶贫产业规划完善提升后纳入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布局。落实国家小额信贷和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拓展互联网销售、预算单位采购、东西部产销对接等渠道,持续推进消费帮扶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劳动力等纳入培训范围。强化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引导脱贫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全省确定12个县(市)作为乡村振兴省级重点县集中支持,在1489个脱贫村中每年选择300个村创建三A级标准示范村。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合理有序开发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就、面临返贫风险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家庭基本收入。科学确定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适时调整保障范围及标准,实行精准施救。

三、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

(七)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禁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行为。继续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建工作。

(八)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我省项目启动实施。将市县粮食播种面积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8550万亩。充分利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和省级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对2021年完成粮食生产考核任务好的前10名产粮大县,在2021年获得的相关农业项目补助资金基础上,按增幅不低于10%比例进行奖补,奖补资金5亿元。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大豆生产。加强抗旱排涝能力建设,抗旱播种能力达到2500万亩以上,同时做好洪涝、台风等重大灾害防范准备。加强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稳步扩大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的示范推广面积,着力提高粮食绿色生产水平。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

(九)保障重要副食品供给。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扶持设施园艺规模园区发展,拓展冬季“菜篮子”生产保障基地、北方优质夏菜南运基地、长白山山野菜食用菌基地建设,新建棚室1.5万亩以上。健全生猪产业有序发展长效机制,鼓励生猪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生猪生产任务,年底存栏达到960万头。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建设承载粮食及其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扩大“粮改饲”、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项目,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省级肉牛产业园区,完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全力打造肉牛产业集群。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计划,扩大“无抗养殖”试点示范,加快推进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和推动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化兽医卫生治理能力。全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抓好以查干湖等大型湖泊水库为主体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大力发展冷水鱼和林蛙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达到70万亩。发展花生、向日葵等油料作物生产。

(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落实国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粮食主产区规划高标准农田,统筹开展省、市、县三级规划编制工作。做好2021年度建设任务分解下达、项目审查审批及工程开工建设等工作,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完善建管护制度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平台。探索采取总承包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一)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加快省内共性、关键和实用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与应用进程。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强农业领域技术攻关。推进数字农业技术创新,依托我省数字农业云平台,推动农业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加强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强化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鼓励支持非洲猪瘟疫苗和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研发。大力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行动”,不断完善专家服务团职能,健全符合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特点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稳步推进“科技小院”试点工作。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高端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地方特色主导产业急需的农机品种和高端智能农业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完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四、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

(十二)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省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指导,协同开展工作,精心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制定黑土地保护工程规划,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积极创建东北黑土地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黑土地保护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探索建立东部固土保肥、中部用养结合、西部抗旱培肥等不同模式。支持四平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先行先试。抓好8个县(市、区)黑土地保护整县试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立数据信息平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机构和队伍,强化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评价数据管理。办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国际论坛。

(十三)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深入总结推广“梨树模式”,在26个黑土保护市县集成推广耕作制度改革、土壤改良治理等保护措施,实施保护性耕作2800万亩。落实好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突出对高性能免耕播种机等关键机具的支持,按照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强化作业机具装备能力。研究制定全省主推技术模式和技术标准。以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十四)推进农田环境治理。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农用薄膜使用控制。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科学用药技术和高效施药器械及其配套技术,积极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实施粪肥沃土行动,促进粪污全量还田。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程。

五、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十五)加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完成第三次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任务,对地方老品种、特色种质资源应收尽收,鉴定挖掘一批优异种质基因资源。推动东北农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玉米、北方粳稻、大豆等种质资源库。推进现有保种场基础设施改造,扩大保种核心群数量,充实技术力量,改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条件。

(十六)培育“领头羊”种业企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创建南繁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种业创新高地,为国家打赢种子翻身仗贡献吉林力量。完善科企合作机制,推动省内种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育种科研合作,培育“吉系”新品种,提高自主创新品种核心竞争力。发挥金融资本、产业政策等引导作用,培育科研竞争能力强、有实力、诚信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玉米、水稻等良种繁育基地,扶持洮南国家级10万亩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公主岭市创建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在严格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

(十七)加快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内大型企业从国外引进优良畜禽品种,加强吉神黑猪、延黄牛、乾华肉用美利奴羊等种源基地建设,稳步提高种畜生产性能和供种质量。加快推进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利用地方品种优良基因和国际畜禽种质资源,培育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新品种(配套系)。加强核心育种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积极谋划推进生猪、肉羊等核心育种场建设。强化基层繁改网络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到2025年,畜禽育种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主要畜禽良种基本实现自给并向省外辐射。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