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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

2023年12月15日10:5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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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抓好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書記在上海考察時強調:“把增進民生福祉作為城市建設和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期觀察版圍繞如何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更好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全面踐行人民城市理念進行探討。

  ——編  者 

  

  法治化

  夯實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法治基礎

  李洪雷

  “要強化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努力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

  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是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內在要求,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強化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努力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城市治理法治化為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提供保障。我們要利用法治的權威性、穩定性、程序性等優勢,充分發揮法治對城市治理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運用法律制度有效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不斷增強城市治理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讓城市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法治建設與人民城市建設同頻共振。人民立場是我們黨的根本政治立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推動法治建設與人民城市建設同頻共振,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的具體實踐中。比如,完善群眾參與城市治理的法律制度,進一步提高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實踐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現代化,構建人人參與、人人負責、人人奉獻、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體,以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式實現政府治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良性互動。

  著力提高立法質量,以高質量立法保障城市高質量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城市建設、發展、運行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如城市規劃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為城市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據,為城市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撐。同時也應看到,相關立法在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上仍存在一些不足,還不能充分適應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的實際需要。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完善相關立法,堅持立改廢釋纂並舉,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將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的內在要求體現到、落實到相關立法中,努力使城市治理的法律依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權,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找准“小切口”,突出所在城市自身特色,提高相關地方立法的精准化、精細化水平和可操作性。此外,還需不斷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健全調查研究、專家咨詢等制度,讓立法能夠更加准確地反映城市發展規律。

  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和矛盾糾紛源頭化解。行政執法是政府履行管理職能、加強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重點在於保証法律嚴格實施,提升執法效能。目前,一些地方的執法工作還存在職責邊界不清、管理方式簡單、服務意識不強、執法行為粗放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落地。要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進一步深化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厘清綜合執法主管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關系。要健全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標准,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統籌好維穩與維權、打擊與保護、從嚴與從寬、公正與效率、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強化依法治理,既要著力依法解決城市治理難題,也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預防問題產生。必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疏導端用力,引導人們理性平和協商解決矛盾糾紛,筑牢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教授)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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