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四次會議

5月7日,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在長春舉行。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高廣濱,副主任王紹儉、張煥秋、賀東平、彭永林、龐慶波、賈曉東,秘書長韓沐恩及委員共44人出席會議。副省長蔡東、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家新、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尹伊君,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紀委監委駐省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察組組長,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辦事機構負責人,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彭永林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魯曉斌作的關於《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靜作的關於廢止《吉林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的議案的說明﹔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孫鐵作的關於《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關於《吉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說明、關於2021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汪學軍作的關於《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吉林省黑土地保護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議案》的說明﹔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馬軍作的關於《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審議意見的報告、關於《吉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審議意見的報告、關於《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吉林省黑土地保護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議案》審議意見的報告﹔省財政廳廳長劉化文作的關於《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吉林省發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有關情況及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的說明﹔省應急管理廳廳長李中新作的關於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報告﹔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吳蘭作的關於省長提請的人事任命事項的說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大成作的關於對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任免法職人員的審議報告﹔聽取了擬任命人員的供職發言。
經過分組審議后,高廣濱主持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吉林省藥品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吉林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長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長春市反餐飲浪費條例>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白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白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鬆原市愛國衛生條例>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鬆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鬆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的決定》﹔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吉林省黑土地保護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決議、關於批准吉林省發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和調整預算的決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名單,決定任命劉凱為吉林省副省長。高廣濱向部分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按照《吉林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的規定,部分被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劉凱作表態發言時表示,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篤學篤行,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砥礪前行,恪盡職守、勤勉工作,以飽滿的激情、堅強的意志,善於擔當作為,融入吉林、建設吉林、奉獻吉林,奮力為吉林振興發展貢獻自身力量。
在完成各項議程后,高廣濱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堅持黨的領導,聚焦中心工作,履行法定職責,發揮代表作用,建好“四個機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推動新時代地方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李佳星 記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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