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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對餐飲隱性消費說不,還得有硬約束

沈彬
2021年09月28日15:11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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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財評:對餐飲隱性消費說不,還得有硬約束

  餐具費、餐位費、茶水費、醬料費……點餐時商家不主動告知需要收費,結賬時直接計入賬單,餐飲行業隱性消費這些坑,你跌進去過幾個?

  有消費者在一家餐廳吃烤肉,結賬時每人被收了10元的炭烤費﹔某餐廳送上來一套碗碟和一條一次性毛巾,結果收了20元﹔甚至有的餐桌上放一壺白開水,消費者順手倒了喝,結果被收了10元錢……餐飲店的隱性消費從之前的餐具費,發展成了各種各樣的巧立名目、花樣百出,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個別餐飲企業挖空心思地想出消費的名目,但其合法合理的前提是必須讓消費者知情同意,這是是非對錯的標准,也是合法與不合法的分界線。收費關鍵要事先征得消費者同意,應該寫在點餐單上,而且有必要事先明確口頭提示收費標准。不能在消費者消費之后才開價,或者一聲招呼不打,直接打到賬單裡面。這些都違背了民事行為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的基本法理,是被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行為,既是行政違法行為,也是無效民事行為。

  從某種程度來說,這些隱性消費就是餐飲經營方利用自己的經營優勢、信息優勢,搞“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利益,甚至在打消費欺詐的擦邊球。

  以餐具收費為例。近年來,為減輕了飯店的食品安全風險,推廣使用一次性或者外部消毒的餐具。對此,不少地方法規都明確規定,店家在提供有償的消毒套裝的同時,必須提供免費餐具,供消費者選擇。但不少商家還在以身試法,以“統一消毒更衛生”的名義向消費者額外收錢,無非是心存僥幸,能坑一個就是一個,賭的就是多數消費者懶得理會。

  2021年6月,南京一家餐廳在未告知消費者餐具收費的情況下,違規收取了消費者2元餐具費,被舉報后,雨花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商家立即整改,同時沒收違法所得4212元,並根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對商家處以5000元罰款。這一行政處罰引來了網友一片叫好聲。就應該對這樣的強行搭售明確說不,拿出法律的硬度、執法的力度。

  餐飲機構的壞毛病不能慣!正像網友所說:“你不發聲,我不發聲,這些莫名其妙的收費仿佛成了心照不宣的規矩,結果食客任人宰割。”反過來,大家都勇敢說不,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自然商家也就不敢搞一些小動作了。

  隱性消費可能涉及的錢款不多,但是事關消費環境的提升,更事關法規的嚴肅性。在鼓勵消費者積極舉報、主動維權的同時,也需要市場監管部門、消保委強化硬約束,讓商家不敢心存僥幸。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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