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發空氣、水環境、土壤環境質量鞏固提升三個行動方案

2021年03月05日09:33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吉林省土壤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鞏固我省“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果,落實“十四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解決土壤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改善土壤生態環境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0%以上﹔有序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農村生活污水按照納管、生態處理、集中收轉運、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四種治理模式開展試點示范﹔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開展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農藥化肥利用率逐步提高。

  二、重點任務

  圍繞2021年重點工作,系統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三大工程,有序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農業面源污染管控”三大行動。

  (一)實施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程。

  1.加強土壤重點監管企業管控。落實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拆除生產設備污染防治方案備案等制度,制定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完成重點企業地下儲罐核實登記。開展重點企業周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2021年底前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級政府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地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建設用地流轉管控。推進疑似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估和污染地塊治理修復、效果評估及其評審,促進評審結果可視化應用。污染地塊依據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報告和評估報告,合理規劃土地用途,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建立污染地塊名錄,污染地塊經治理修復和效果評估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后再開發利用。(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企業用地調查成果應用。基於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對高、中風險的企業地塊制定風險管控方案,有開發意向且超標的關閉搬遷地塊應進一步開展詳查與評估。完善污染地塊管理系統平台,結合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等技術,強化污染地塊開發防控預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參與)

  (二)實施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程。

  4.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垃圾填埋場、危廢處置場、工業集聚區、礦山開採區等區域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推進農村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

  5.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在調查評估基礎上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定,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長春市率先完成地下水污染分區劃分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制定地下水環境污染隱患清單。利用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公布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實施地下水風險管控。防范企業地下水污染風險,推進地下水重點污染源的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

  7.推進試點項目。推進白山市江源區防滲試點項目一期建設,完成場地測繪、水文地質勘察、鑽探取樣、測試分析和污染源整治。(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三)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8.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因地制宜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方式。加強村庄日常保潔,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分區、分類、分級”原則開展治理。“分區”即優先治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河湖沿岸,水體黑臭以及水質需要改善的控制單元內或附近的村庄,發展農家樂、民宿等鄉村旅游的村庄,人口較為集中村庄。“分類”即因地制宜選取污水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模式,城鎮周邊的村庄就近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處理﹔有條件的村庄利用現有邊溝和自然溝渠收集污水,採用氧化塘、自然濕地、小型污水處理站等設施進行處理﹔人口較少且居住相對分散的村庄就地還田利用。“分級”即落實市級、縣級、鄉鎮級管理責任,分別負責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維護、監測和監管。堅持科學有序開展治理。各地要在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基礎上,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計劃和分區、分類清單,合理開展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切實做好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使用水沖式廁所的地區,農村改廁與污水治理要做到一體化建設﹔使用旱廁和無水式廁所的地區,要做好糞污利用和定期清理,避免糞污下滲和直排。鼓勵廁所糞污經無害化處理后,就地就近還田,進行資源化利用。(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行動。

  10.鞏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果。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機制,定期發布耕地質量變化情況。繼續落實優化施肥、品種調整、深翻休耕、秸稈還田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開展受污染耕地農產品常態化監測,強化耕地和農產品質量調查與監測評價數據管理,逐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保障農產品安全。(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11.加強黑土地生態環境保護。開展耕地周邊的涉重金屬排放企業提標改造、企業排污口整治,以歷史遺留廢水廢渣等治理為主的歷史遺留污染源整治,繼續實施涉重金屬行業排查整治,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鏈條。(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

  (五)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行動。

  12.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情況再核查,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大數據等手段進行篩查識別,結合現場核查、日常巡查等方式補充完善黑臭水體清單。組織完成農村黑臭水體空間信息和矢量數據,分析污染來源,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時間,通過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體淨化等措施,達到整治效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參與)

  13.完成試點示范工作。白山市江源區、渾江區和鬆原市乾安縣農村污水治理試點項目,在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驗收,並總結項目經驗和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參與)

  (六)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管控行動。

  14.有效防控農業面源污染。以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資源化為重點,加大以測土配方施肥、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推廣為主的科學施肥工作力度,加大綠色防控及病虫害統防統治推廣力度。開展農業污染源調查,加強重點區域農田回收灌溉用水和農田退水水質監測。加強農業廢棄物和廢棄農膜回收利用體系、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有效防控農業面源污染。(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確保我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維持在科學合理水平,化肥、農藥利用率穩定達到40%以上。推行病虫害專業化統防統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扶持專業化病虫害防治服務組織開展專業化統防統治。結合新型農民培訓、科技入戶等,開展進村入戶技術指導。探索測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服務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技術入戶率。(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16.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液體糞肥機械化施用,鼓勵農民合作社等種植經營主體施用初級農家肥、成品有機肥,鼓勵對農戶購買和施用有機肥給予補貼。普及推廣“畜禽糞污+玉米秸稈+蚯蚓養殖+肉(蛋)雞飼養+有機種植”於一體的全產業鏈生態循環發展等實用新技術新模式,形成措施精准、模式科學的資源化利用技術體系。實施糞肥沃土行動,有效打通畜禽糞肥還田“最后一公裡”。推進規模化以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引導散養密集地區建設集中收儲點,合理規劃糞污資源化利用處理中心布局。探索糞污就地還田、冬儲夏用、轉運集中處置等適合本地區發展的模式。(省畜牧局、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明確省負總責、部門密切協作、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污染防治工作相關職責,細化、分解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明確任務分工、時間節點、完成時限,確保完成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環境治理各項指標任務。(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投入機制。完善以市縣為主,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各級政府應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投入,鼓勵採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土壤、地下水、農村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加強鄉村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總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應用,比選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管理經驗和模式。征集、篩選、推廣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等方面的先進實用技術。(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環境監管。建立土壤生態環境管理平台,推進建設用地管理全過程監管信息化。持續做好污染地塊分布“一張圖”和污染管理“一張清單”動態更新管理。在礦山開採、有色金屬加工、化學品生產企業等周邊耕地和黑土區域建立監測示范區。加強省級和長春、吉林、通化、鬆原等地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能力建設,提升土壤環境監測能力。提高部門協作監管水平,構建現代化治理體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參與)

  (五)抓好項目謀劃。各地要圍繞本地區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等重點任務積極謀劃項目,加強源頭防控、風險管控、修復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項目的儲備,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做到謀劃一批、儲備一批、推進一批、見效一批。(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六)加大宣傳力度。貫徹“依法治污”,多途徑、多方式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法宣傳培訓,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及相關企業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和參與污染防治的主動性,提高全社會依法治土的責任和意識。宣傳工作要向農村延伸,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營造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省委宣傳部、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責編:王帝元、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