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水利厅坚持以执法领域改革创新为契机,坚持“寓管于服”,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和文明执法,让行政执法更公正更公平,切实彰显了法治柔性与温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制定统一标准,夯实柔性执法基础。省水利厅系统制定了《水利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确定了28种不予处罚、33种从轻处罚、32种减轻处罚、14种免予行政强制的情形,全面规范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资源管理等10个方面的处罚和强制标准,将包容举措融入行政执法规范,实现了水利系统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化、标准化、柔性化,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
建立行为规范,促进执法文明公正。省水利厅出台了《吉林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吉林省水利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3个制度,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厅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吉林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用语规范》《吉林省水利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6个规范,编制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细化了执法程序和环节,健全了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实施包容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立足于抓早抓小、宽严相济,省水利厅还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采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督促全省水利系统处理各类涉水违法案件36件,巡查管理对象739个,采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教育整改和纠正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使执法效果最大化、最优化。同时,把监管的冷脸转变为服务的笑脸,采取“温馨告知”“网络课堂”“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惠企利民咨询服务主题活动。
推动信息公开,彰显水利执法公平。2020年至今,省水利厅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监管职责,重新核定了抽查事项,确定了37个随机执法检查内容,并依法对企业开展了行政检查,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检查结果。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确定监管事项44项,梳理规范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90.91%,实施清单完成率达到100%,实现了监管事项、监管过程、处理结果等信息在线管理,提高了监管现代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公布各类行政执法相关信息500余条。(边境 记者任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