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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

2022年05月07日09:2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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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全文如下。

  縣城是我國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支撐,對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尊重縣城發展規律,統籌縣城生產、生活、生態、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補齊縣城短板弱項,促進縣城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縣城發展質量,更好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和縣城居民生產生活需要,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協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要求。順應縣城人口流動變化趨勢,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區位條件、產業基礎、功能定位,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作為示范地區重點發展,防止人口流失縣城盲目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縣城建設﹔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履行制定規劃政策、提供公共服務、營造制度環境等方面職責。以縣域為基本單元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發揮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增強對鄉村的輻射帶動能力,促進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強化縣城與鄰近城市發展的銜接配合。統籌發展和安全,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守住歷史文化根脈,防止大拆大建、貪大求洋,嚴格控制撤縣建市設區,防控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縣城短板弱項進一步補齊補強,一批具有良好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公共資源配置與常住人口規模基本匹配,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壯大,市政設施基本完備,公共服務全面提升,人居環境有效改善,綜合承載能力明顯增強,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規模不斷擴大,縣城居民生活品質明顯改善。再經過一個時期的努力,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縣城,與鄰近大中城市的發展差距顯著縮小,促進城鎮體系完善、支撐城鄉融合發展作用進一步彰顯。

  二、科學把握功能定位,分類引導縣城發展方向

  (四)加快發展大城市周邊縣城。支持位於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圍內的縣城融入鄰近大城市建設發展,主動承接人口、產業、功能特別是一般性制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專業市場、過度集中的公共服務資源疏解轉移,強化快速交通連接,發展成為與鄰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補、產業配套的衛星縣城。

  (五)積極培育專業功能縣城。支持具有資源、交通等優勢的縣城發揮專業特長,培育發展特色經濟和支柱產業,強化產業平台支撐,提高就業吸納能力,發展成為先進制造、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等專業功能縣城。支持邊境縣城完善基礎設施,強化公共服務和邊境貿易等功能,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守邊固邊能力。

  (六)合理發展農產品主產區縣城。推動位於農產品主產區內的縣城集聚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做優做強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更多吸納縣域內農業轉移人口,為有效服務“三農”、保障糧食安全提供支撐。

  (七)有序發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推動位於重點生態功能區內的縣城逐步有序承接生態地區超載人口轉移,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發展適宜產業和清潔能源,為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支撐。

  (八)引導人口流失縣城轉型發展。結合城鎮發展變化態勢,推動人口流失縣城嚴控城鎮建設用地增量、盤活存量,促進人口和公共服務資源適度集中,加強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有序引導人口向鄰近的經濟發展優勢區域轉移,支持有條件的資源枯竭縣城培育接續替代產業。

  三、培育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穩定擴大縣城就業崗位

  (九)增強縣城產業支撐能力。重點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帶動農業農村能力強、就業容量大的產業,統籌培育本地產業和承接外部產業轉移,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突出特色、錯位發展,因地制宜發展一般性制造業。以“糧頭食尾”、“農頭工尾”為抓手,培育農產品加工業集群,發展農資供應、技術集成、倉儲物流、農產品營銷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根據文化旅游資源稟賦,培育文化體驗、休閑度假、特色民宿、養生養老等產業。

  (十)提升產業平台功能。依托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平台,引導縣域產業集中集聚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城建設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園區。根據需要配置公共配套設施,健全標准廠房、通用基礎制造裝備、共性技術研發儀器設備、質量基礎設施、倉儲集散回收設施。鼓勵農民工集中的產業園區及企業建設集體宿舍。

  (十一)健全商貿流通網絡。發展物流中心和專業市場,打造工業品和農產品分撥中轉地。根據需要建設鐵路專用線,依托交通場站建設物流設施。建設具備運輸倉儲、集散分撥等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發展物流共同配送,鼓勵社會力量布設智能快件箱。改善農貿市場交易棚廳等經營條件,完善冷鏈物流設施,建設面向城市消費的生鮮食品低溫加工處理中心。

  (十二)完善消費基礎設施。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和居民消費升級需求,改善縣城消費環境。改造提升百貨商場、大型賣場、特色商業街,發展新型消費集聚區。完善消費服務中心、公共交通站點、智能引導系統、安全保障設施,配置電子商務硬件設施及軟件系統,建設展示交易公用空間。完善游客服務中心、旅游道路、旅游廁所等配套設施。

  (十三)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大規模開展面向農民工特別是困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技能素質和穩定就業能力。統籌發揮企業、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作用,聚焦新職業新工種和緊缺崗位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與市場需求契合度。推動公共實訓基地共建共享,建設職業技能培訓線上平台。落實好培訓補貼政策,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

  四、完善市政設施體系,夯實縣城運行基礎支撐

  (十四)完善市政交通設施。完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健全配套交通管理設施和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以配建停車場為主、路外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系統。優化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布局,加快建設充電樁。完善公路客運站服務功能,加強公路客運站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建設公共交通場站,優化公交站點布設。

  (十五)暢通對外連接通道。提高縣城與周邊大中城市互聯互通水平,擴大干線鐵路、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等覆蓋面。推進縣城市政道路與干線公路高效銜接,有序開展干線公路過境段、進出城瓶頸路段升級改造。支持有需要的縣城開通與周邊城市的城際公交,開展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引導有條件的大城市軌道交通適當向周邊縣城延伸。

  (十六)健全防洪排澇設施。堅持防御外洪與治理內澇並重,逐步消除嚴重易澇積水區段。實施排水管網和泵站建設改造,修復破損和功能失效設施。建設排澇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溝、道路邊溝,確保與管網排水能力相匹配。推進雨水源頭減排,增強地面滲水能力。完善堤線布置和河流護岸工程,合理建設截洪溝等設施,降低外洪入城風險。

  (十七)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健全災害監測體系,提高預警預報水平。採取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提高建筑抗災能力,開展重要建筑抗震鑒定及加固改造。推進公共建筑消防設施達標建設,規劃布局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設施。合理布局應急避難場所,強化體育場館等公共建筑應急避難功能。完善供水、供電、通信等城市生命線備用設施,加強應急救災和搶險救援能力建設。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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