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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

2022年05月07日09:2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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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加強老化管網改造。全面推進老化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重點改造不符合標准規范、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管道、燃氣場站、居民戶內設施及監測設施。改造水質不能穩定達標水廠及老舊破損供水管網。推進老化供熱管道更新改造,提高北方地區縣城集中供暖比例。開展電網升級改造,推動必要的路面電網及通信網架空線入地。

  (十九)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配套設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條件。完善老舊小區及周邊水電路氣熱信等配套設施,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科學布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推進養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務便捷供給。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統籌推動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改造。

  (二十)推進數字化改造。建設新型基礎設施,發展智慧縣城。推動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規模化部署,建設高速光纖寬帶網絡。推行縣城運行一網統管,促進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筑等物聯網應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電表和智能水表等感知終端。推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提供工商、稅務、証照証明、行政許可等辦事便利。推行公共服務一網通享,促進學校、醫院、圖書館等資源數字化。

  五、強化公共服務供給,增進縣城民生福祉

  (二十一)完善醫療衛生體系。推進縣級醫院(含中醫院)提標改造,提高傳染病檢測診治和重症監護救治能力,依托縣級醫院建設縣級急救中心。支持縣域人口達到一定規模的縣完善縣級醫院,推動達到三級醫院設施條件和服務能力。推進縣級疾控中心建設,配齊疾病監測預警、實驗室檢測、現場處置等設備。完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設施設備。建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級及以上城市三甲醫院對薄弱縣級醫院的幫扶機制。

  (二十二)擴大教育資源供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擴容增位,按照辦學標准改善教學和生活設施。鼓勵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全面改善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現象。鼓勵發展職業學校,深入推進產教融合。完善幼兒園布局,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引導扶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和轉學政策,保障學齡前兒童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

  (二十三)發展養老托育服務。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提供基本養老和長期照護服務。擴大普惠養老床位供給,扶持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提供失能護理、日間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行等服務。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發展普惠性托育服務,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綜合托育服務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幼兒。

  (二十四)優化文化體育設施。根據需要完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場館功能,發展智慧廣電平台和融媒體中心,完善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健身步道、社會足球場地、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加快推進學校場館開放共享。有序建設體育公園,打造綠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載體。

  (二十五)完善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專業化殘疾人康復、托養、綜合服務設施。完善兒童福利機構及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建設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保護工作站。依托現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設施。建設公益性殯葬設施,改造老舊殯儀館。

  六、加強歷史文化和生態保護,提升縣城人居環境質量

  (二十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傳承延續歷史文脈,厚植傳統文化底蘊。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和歷史文化街區,保留歷史肌理、空間尺度、景觀環境。加強革命文物、紅色遺址、文化遺產保護,活化利用歷史建筑和工業遺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縣城建設。鼓勵建筑設計傳承創新。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亂真,嚴禁隨意拆除老建筑、大規模遷移砍伐老樹,嚴禁侵佔風景名勝區內土地。

  (二十七)打造藍綠生態空間。完善生態綠地系統,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設生態綠色廊道,利用周邊荒山坡地和污染土地開展國土綠化,建設街心綠地、綠色游憩空間、郊野公園。加強河道、湖泊、濱海地帶等濕地生態和水環境修復,合理保持水網密度和水體自然連通。加強黑臭水體治理,對河湖岸線進行生態化改造,恢復和增強水體自淨能力。

  (二十八)推進生產生活低碳化。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導非化石能源消費和分布式能源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裝配式建筑、節能門窗、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推動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環衛等車輛電動化。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和環保再生產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

  (二十九)完善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因地制宜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配備滿足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壓縮式的收運車輛,改造垃圾房和轉運站,建設與清運量相適應的垃圾焚燒設施,做好全流程惡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險廢棄物收集和集中利用處置設施。健全縣域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三十)增強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完善老城區及城中村等重點區域污水收集管網,更新修復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推進雨污分流改造。開展污水處理差別化精准提標,對現有污水處理廠進行擴容改造及惡臭治理。在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地區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逐步壓減污泥填埋規模。

  七、提高縣城輻射帶動鄉村能力,促進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

  (三十一)推進縣城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推動市政供水供氣供熱管網向城郊鄉村及規模較大鎮延伸,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推進縣鄉村(戶)道路連通、城鄉客運一體化。以需求為導向逐步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和千兆光網向鄉村延伸。建設以城帶鄉的污水垃圾收集處理系統。建設聯結城鄉的冷鏈物流、電商平台、農貿市場網絡,帶動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入鄉。建立城鄉統一的基礎設施管護運行機制,落實管護責任。

  (三十二)推進縣城公共服務向鄉村覆蓋。鼓勵縣級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推行派駐、巡診、輪崗等方式,鼓勵發展遠程醫療,提升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深化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推進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發展鄉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三十三)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以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易地扶貧搬遷大中型集中安置區為重點,強化政策支持,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推動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增強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推進大中型集中安置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強就業和產業扶持,完善產業配套設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提升社區治理能力。

  八、深化體制機制創新,為縣城建設提供政策保障

  (三十四)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確保穩定就業生活的外來人口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落戶一視同仁。確保新落戶人口與縣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等非戶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全面落實企業為農民工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的責任,合理引導靈活就業農民工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建立健全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挂鉤機制,重點支持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多的縣城。建立健全省以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挂鉤機制,專項安排與進城落戶人口數量相適應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三十五)建立多元可持續的投融資機制。根據項目屬性和收益,合理謀劃投融資方案。對公益性項目,加強地方財政資金投入,其中符合條件項目可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予以支持。對准公益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提升縣域綜合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促進縣區財政平穩運行。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縣城建設,盤活國有存量優質資產,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鼓勵中央企業等參與縣城建設,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完善公用事業定價機制,合理確定價格水平,鼓勵結合管網改造降低漏損率和運行成本。

  (三十六)建立集約高效的建設用地利用機制。加強存量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縣城建設正常用地需求。推廣節地型、緊湊式高效開發模式,規范建設用地二級市場。鼓勵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提升現有工業用地容積率和單位用地面積產出率。穩妥開發低丘緩坡地,合理確定開發用途、規模、布局和項目用地准入門檻。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九、組織實施

  (三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發揮各級黨組織作用,建立中央指導、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為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提供根本保証。發揮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各成員單位,強化統籌協調和政策保障,扎實推進示范等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明確具體任務舉措,做好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各市縣要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

  (三十八)強化規劃引領。堅持“一縣一策”,以縣城為主,兼顧縣級市城區和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科學編制和完善建設方案,按照“缺什麼補什麼”原則,明確建設重點、保障措施、組織實施方式,精准補齊短板弱項,防止盲目重復建設。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科學謀劃儲備建設項目,切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

  (三十九)推動試點先行。合理把握縣城建設的時序、節奏、步驟。率先在示范地區推動縣城補短板強弱項,細化實化建設任務,創新政策支撐機制和項目投資運營模式,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及早取得實質性進展。在示范工作基礎上,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穩步有序推動其他縣城建設,形成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效路徑。


  《 人民日報 》( 2022年05月07日 01 版)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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