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實施意見
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2年3月21日)
為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不斷推動全省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4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老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把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孝親敬老傳統美德,以老年人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會參與、產業發展、權益保障等為重點,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委領導、各方參與。在黨委領導下,充分發揮政府在推進老齡事業發展中的主導作用,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鼓勵全民加入行動,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益性產品和服務。充分發揮市場調節機制作用,提供多元化老齡產品和服務。注重發揮家庭養老、個人自我養老的作用。
——堅持系統謀劃、綜合施策。堅持全省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老年人需求與人口老齡化問題統籌解決,確保各項政策制度目標一致、功能協調、銜接配套,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堅持整合資源、協調發展。構建居家社區機構和互助養老相協調、醫養康養文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大力發展多層次、多形式養老服務,促進地域城鄉資源合理配置。推動老齡事業與產業、基本公共服務與多樣化服務協調發展,統籌好老年人社會保障、養老與健康服務等制度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夯實基層。聚焦解決老年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健康養老問題,堅持保基本、促公平、提質量,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推動老齡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強化基層力量與資源配備,確保老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難有人幫。
二、健全養老服務體系
(三)建立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依托社區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的多樣化養老服務。在街道(鄉鎮)層面,建設綜合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為老服務綜合體﹔在社區(村)層面,拓展和規范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功能,鼓勵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加強居家老年人巡訪關愛工作。支持養老機構向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專業化養老服務。地方政府負責統籌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街道(鄉鎮)負責推進“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建設﹔社區(村)協助政府做好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街道、社區負責引進助餐、助潔等方面的為老服務專業機構,社區組織引進相關護理專業機構開展居家老年人照護工作。政府要通過無償或低償提供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使用、發放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為老服務專業機構按照保本微利原則,長期穩定開展普惠養老服務。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作用,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務。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織密農村養老服務網絡,鼓勵以村級鄰裡互助點、農村養老大院為依托開展互助式養老服務。
(四)進一步規范發展機構養老。把規范發展機構養老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通過直接建設、委托運營、購買服務、鼓勵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發展機構養老。各市(州)要建立健全土地使用、財政補貼、投資融資、稅費減免、人才培養等政策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規模化、連鎖化養老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引入企業或社會服務機構參與運營管理。加強光榮院建設,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殘疾、高齡、空巢、留守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為社會作出重要貢獻的老年人,並提供符合質量和安全標准的養老服務。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准體系和評價體系,規范養老服務機構收費行為,探索養老機構預收服務費用管理制度。嚴防以借開辦養老機構之名圈錢、欺詐、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持續開展對老年人產品和服務消費領域侵權行為整治工作。
(五)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對健康、失能、經濟困難等不同老年人群體,以清單化方式分類提供適宜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要明確服務對象、服務標准、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和支出責任,並根據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實現評估結果跨地域、跨部門互認。
(六)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逐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要求,完善省級統籌制度機制。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機制,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促進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鼓勵保險公司銷售適合我省的年金保險,滿足老年人養老保障需求。通過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增加農村老年人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收入。
三、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
(七)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實施老年健康促進行動,促進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培養健康生活習慣,提升健康素養。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關於老年健康管理和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加強對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干預及分類指導,開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營養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關愛行動。提高失能、重病、高齡、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提高服務質量。擴大醫聯體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護理服務范圍,按規定報銷相關醫療費用,並按成本收取服務費。開展老年人藥物使用監測,加強老年人用藥指導。通過新建、改擴建和轉型發展等方式,加強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以及優撫醫院建設,探索建立醫療、康復、護理雙向轉診機制。鼓勵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護理等醫療機構﹔鼓勵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等。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推進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優化老年人就醫環境,建立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加強中醫館建設,推動優質中醫藥診療資源下沉,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進機構、進社區、進家庭。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開展保健養生、康復療養,特色食療、藥療等項目。2025年年底前,實現縣級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藥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全覆蓋。
(八)強化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和保障體系。按照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有關要求,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評估與健康服務。依托護理院(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以及醫養結合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發展“互聯網+照護服務”,積極發展家庭養老床位和護理型養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護。積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各試點地區有序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評估工作。指導各地建立健全多元籌資機制、創新管理和服務機制,完善科學合理的待遇支付政策,積極探索建立適合吉林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探索居家照護服務,逐步解決失能家庭居家護理難題。根據向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特點,合理核定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付費額度,並向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適當傾斜。
(九)推進醫養結合深入發展。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鼓勵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救治、康復護理、健康管理、家庭病床等服務。充分利用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平台,推進醫療服務同質化、規范化。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患者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有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開展失能老人家庭照護者技能培訓,對符合領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加強醫養結合服務信息化建設,探索建立覆蓋社區、居家、機構間的智慧服務網絡,推動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共享。建立以衛生健康部門與民政部門為主的醫養結合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及時解決推進醫養結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醫養結合服務質量監管機制。鼓勵醫養結合機構探索養老床位和醫療床位按需規范轉換機制。鼓勵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和具備條件養老機構承接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老年人,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
(十)探索建立安寧療護服務體系。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安寧療護中心。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可增設安寧療護服務診療項目,單獨設立療區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具備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可增加安寧療護床位。鼓勵具備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繪制“安寧地圖”,為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家屬提供便利服務。對安寧療護服務的部分診療項目,全面實施舒緩療護保障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保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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