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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2021年10月08日09:20 |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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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三)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精准普法

  適應人民群眾對法治的需求從“有沒有”向“好不好”的轉變,努力更新觀念,以新技術新媒體為支撐,打造互動型、服務型、創新型的普法新模式,不斷提高普法質量,形成法治需求與普法供給之間更高水平的動態平衡。

  48.創新普法內容。注重運用新技術分析各類人群、各類組織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產品供給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體時代群眾路線,鼓勵公眾創作個性化普法產品,加強對優秀自媒體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導和推介。加大音視頻普法內容供給,注重短視頻在普法中的運用。

  49.拓展普法網絡平台。以互聯網思維和全媒體視角深耕智慧普法。努力建設全省新媒體普法集群和矩陣,發揮“學習強國”吉林學習平台等平台優勢,努力形成多級互動傳播。積極對接國家建設的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和黨內法規信息平台。

  50.創新普法方法手段。堅持效果導向,在充分利用傳統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礎上,促進單向式傳播向互動式、服務式、場景式傳播轉變。努力建設我省融“報、網、端、微、屏”於一體的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促使互聯網變成普法創新發展的新增量。

  專欄6 智慧普法平台建設

  1.建設全省智慧普法統一平台,積極與國家和我省政法機關法治宣傳網絡平台、縣以上地方新媒體普法平台對接,實現互聯互通。

  2.強化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查詢、法律問題咨詢、典型案例解讀、網上法律知識考試、普法工作線上考核等功能。

  3.加強智慧普法平台推廣應用,使之成為普法工作的好幫手,成為公民學法重要渠道。

  七、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政協支持、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人民群眾為主體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51.強化組織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統觀念、法治思維,把推進全民普法和守法擺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動研究解決基礎性、體制性、保障性問題,推動和引導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科學制定本地區本系統五年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把普法工作納入本地區本系統法治建設總體部署,納入綜合績效考核、平安建設、文明創建等考核評價內容。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難題。建立健全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支持各級人大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檢查和督促,保障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實,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支撐。

  52.發揮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職能作用,組織推動、督促指導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做好普法規劃的組織實施,積極向本級黨委、人大、政府匯報工作﹔指導、協調、檢查各地各部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培養典型,總結經驗,推動全省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檢查督促各地區、各部門規劃的實施﹔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的法治宣傳教育考核驗收工作。

  (二)落實重點普法責任制

  突出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和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制,注重統一部署與自主行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各行業職能優勢和主體作用,承擔起應盡的普法責任。

  53.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完善省級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細化普法內容、措施標准和責任。分步驟持續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逐步形成清單管理、跟蹤提示、督促指導、評估反饋的管理模式。推行“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加大對管理人員和服務對象普法力度。

  54.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積極利用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知識產權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等重要時間節點,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設置普法專欄專題,針對社會熱點和典型案(事)件及時開展權威准確的法律解讀。把法治類公益廣告納入媒體公益廣告內容,促進媒體公益普法常態化、制度化。

  (三)強化基層基礎工作

  牢固樹立強基導向,狠抓基層建設,激發基層活力,加強政策、制度、機制和經費保障,為基層開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創造更好條件。

  55.推進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層、強基礎、固基本的工作導向,加強基層建設,激發基層活力,強化政策、制度、機制保障,從人員配備數量、待遇、經費、裝備等方面,切實向普法基層一線傾斜,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下沉。

  56.加強能力建設。強化對各級普法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的系統培訓,力爭5年內對全省縣級以上普法工作人員輪訓1次。加大對基層司法所開展普法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和引導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充實到普法工作一線。

  57.加強理論研究。加強法治傳播規律和全民守法規律的基礎理論研究,加強新時代全民普法工作的應用性、對策性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專家咨詢制度。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加強我省法治傳播、法治文化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

  58.落實經費保障。強化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經費列入本級預算。按規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支持普法工作,加強規范和管理。

  (四)加強評估檢查

  科學制定考評指標,把重點作為考核評價的切入點,把難點作為考核評價的著力點,把熱點作為考核評價的著眼點,確保考核評價指標能夠反映法治宣傳教育各階段、各時期、各地區、各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59.健全普法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從實際出發設定評估參數,健全評估指標體系,提升評估的科學性和准確性。

  60.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驗收。加強規劃實施中的動態監測,按照國家工作安排,開展好我省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對工作突出的進行通報表揚。開展終期總結驗收,加強評估結果運用。按規定表彰和獎勵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61.加強日常指導和監督。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鼓勵地方和基層聚焦問題開展差異化探索,推動全民普法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理論創新。注重“清單化”管理,堅持“圖表化”推進,“手冊化”操作,“模板化”運行,“機制化”落實,確保普法工作有力有效開展。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落實普法責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門應當發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議書,必要時進行約談,提出整改要求﹔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通報批評,依規依法處理。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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