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2021年9月28日通過)
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陳雷的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二、任命高巍為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三、任命席岫峰為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免去其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職務。
省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胡金剛為吉林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於兵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王宏、劉欣、張敏、陳大為、姜濤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免去侯德順的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四、免去孫元東的白城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五、任命趙東巍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其吉林省長春林區中級法院院長職務。
六、任命付麗、張輝、周莉平、溫淑敏、薄海燕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七、任命楊迪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八、任命王曉東、王瑜、叢德才、邱翠平、張東宇、張政、苗秀秀、董惟祎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九、任命韓璐、王麗君為吉林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十、任命聶佳樂為白城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十一、任命許家浚為延邊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十二、任命張曉明為撫鬆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十三、任命王雨萌為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十四、任命何璐瑤、張雨朦為汪清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十五、任命許星星、檀義男為白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方勝業、柳波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檢察員職務。
二、免去梁薇的吉林省臨江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三、免去尹洪敏的吉林省江源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四、免去王軍文的賚寧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五、免去王彥春的賚寧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六、任命陳洪東、張卓、杜海洋、馮鐵夫、孫文波、周為、潘澤、丁向東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七、任命付加平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八、任命景大俊為吉林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九、任命羅慧、劉芳為吉林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十、任命毛曉明、李明為通化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十一、任命劉吉山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十二、任命張微、朱瑤為吉林省紅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十三、任命張海龍為吉林省臨江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檢察員職務。
十四、任命姚曉磊、劉林為吉林省臨江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十五、任命謝昆為吉林省撫鬆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十六、任命譚佩林為吉林省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吉林省江源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十七、任命吳澤敏、於欣欣為吉林省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十八、任命張軍為吉林省江源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吉林省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十九、任命袁宏為吉林省汪清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二十、任命金昭杏為吉林省白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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