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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服务企业 南关区发展服务吹响助企稳企“集结号”

2022年06月17日16:20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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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稳中有进,南关区委非公党工委整合区级发展服务团专业资源,凝聚党建助企合力,以优质高效服务、精准有力举措,推动辖区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

党建服务团

1.对创新创业的企业和职工、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一年的贴息贷款。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填写《吉林职工“双创”扶持计划小额贴息贷款审批表》,向长春市职工服务中心或属地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经初审复审后到银行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贴息贷款。

税务服务团

1.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提出免税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后给予退税。

2.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免税收入,即可享受减免。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减征税额,即可享受减免。

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50%顶格执行。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减征税费额,即可享受减免。

5.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即可缓缴税款。

6.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提出退抵税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后给予退抵税。

7.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免税收入,即可享受减免。

8.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减征税额,即可享受减免。

9.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税额,即可享受减免。

10.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税额,即可享受减免。

1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计算填报税额,即可享受减免。

财政服务团

1.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区财政按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南关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

办理程序: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也可按照街乡要求,通过网上办理申请)进行登记初审;各街乡对复审通过的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款。

金融服务团

1.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办事通道,实施大厅办、网上办、预约办、邮递办等审批服务方式,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不打烊”。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对重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随时约办。开通项目复工专线,第一时间为项目建设、务工上岗、物资采购、健康码使用等提供政策咨询、诉求反映、问题收集、转办督办服务。

办理程序:对今年新建的本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确认资料齐备后出具批复;对企业投资项目,做好协调保障,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资料齐备后上报市发改委统筹解决。

2.建立调度联动机制。项目中心每日动态监测项目进展情况,全天候对接项目建设相关问题和需求,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依托专班成员单位,协调有关方面加快问题解决。

办理程序:充分利用项目中心、项目专班、区级领导包保、双秘书服务等运行机制,对全区计划推进50个重点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并集中实地踏查,完成省、市各项调度任务。同时,核实项目情况并掌握人员返岗、闭环管理、资金、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制约重点项目开复工问题。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依托各职能部门和属地单位,协调推进解决问题。

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省发展改革委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对新成功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每个项目奖补5万元;刺激疫情后投资增长和项目建设快速恢复,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重大项目管理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19号)确定的“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奖补延长至6月底。

办理程序:符合标准的项目单位可按照文件精神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经确认后由区发改局向上级部门及时申报。

4.鼓励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对上半年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且产值同比增长6%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产值同比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产值同比增量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产值同比增量1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

办理程序:符合标准的企业可按照文件精神提出申请,并准备佐证材料,经确认后按市里要求申报。

5.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定期梳理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做好银企对接服务。对制造业、批零住餐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由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审核公示后,对其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受疫情影响的“四类群体”逾期征信记录报送。

办理程序:筹划政银企对接服务,指导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申报贴息政策。建立金融资源名录库和融资需求名录库,与“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吉企银通平台”深度合作,为企业提供债券融资、信用评级、担保、行业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6.优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推出线上分期服务,并为符合条件的客户给予费率优惠。鼓励银行机构针对汽车、家装等大额消费推出特色分期业务。开展现金分期、账单分期、普通消费转分期手续费减免、满赠立减金等活动,刺激居民消费意愿,缓解居民资金压力。鼓励金融机构联合商超、商业综合体、加油站等,推出线下银行卡、信用卡消费满减活动。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推出信用卡支付、银行卡消费立减金、消费券、满额减等线上优惠活动。

办理程序:多渠道向辖区企业发放金融政策宣传册,介绍省、市各类扶持政策,指导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消费金融活动。

7.加大对施工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为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复工复产,开发企业可与承建方以借款形式签订《主债权及房地产抵押合同》,由承建方申请银行贷款,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续建支出。

办理程序:借助区政务大厅、办税大厅等政务公开场所,筹划“金融进大厅活动”,设立金融产品和融资平台展示区,为购房群众、新注册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科技服务团

1.推动防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对新冠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产品的研发和转化,并积极争取全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市级产业基金积极参与治疗药物、诊断产品等领域的投资,推动新冠病毒疫苗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为一类医疗器械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动相关产品备案上市和投入应用。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省市科技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区科技局确认后推荐到省市科技部门。

人才服务团

1.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在本区纳税的,给予2万元创业补贴。在本区创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内购买《南关区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房地产项目目录》内在售商品房的,可享受房屋成交额2%的优惠支持。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区就业服务局核准后予以发放补贴。

2.免费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根据企业用人需求,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具备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业务技能培训,确保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即可上岗。政府培训补贴参照市就业见习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开展培训,培训合格后,区就业服务局予以发放补贴。

3.给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补贴1000元。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区就业服务局核准后予以发放补贴。

4.给予企业就业见习补贴。企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可帮助其申报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同时申领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和申请期限参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区就业服务局核准后逐级申报,予以发放补贴。

法律服务团

1.每周五在南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助企窗口安排律师对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周五可以直接到窗口进行咨询,周一至周四可以与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预约具体事宜。

(责编:姜迪、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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