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2020年11月03日09:08  来源:中国吉林网
 
原标题:吉林省人社厅发布吉林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前,各地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工作台账,充分结合当地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失业动态监测、劳动争议和投诉举报信息等,健全完善台账信息,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三方办公室。

(2)2022年12月前,各级三方不断研究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基本形成一套制度化的工作措施。

(3)2023年8月前,全省及各地形成健全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对企业用工指导及时、有效,劳动用工规范有序。同时,各地认真总结评估指导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并上报省三方办公室。

(七)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

1.主要措施

(1)提供薪酬数据服务。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在内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向被调查企业及相关主体提供多维度、多层次的工资价位信息服务。在做好企业薪酬调查数据评估的基础上,推进数据规范发布。

(2)对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薪酬指引服务。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加强对低收入群体、技能人才、科技人才等重点群体薪酬分配的事前指导和指引服务。

(3)实施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示范行动。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指导国有企业实行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机制,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市场化机制改革,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加强技能人才、科技人才薪酬激励,健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各级三方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在本地区企业中予以推广,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时间安排

(1)关于为企业提供薪酬数据服务。2020年12月前,根据国家建立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及相关要求,向不少于90%的被调查企业提供薪酬调查数据反馈服务。2021年至2023年9月,基本实现薪酬调查数据规范发布,根据国家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向100%的被调查企业提供薪酬数据反馈服务,并向不少于1O%被调查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2)关于对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薪酬指引服务。2021年9月前,全省对不少于10家企业进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2021年至2023年9月底前,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委托第三方对低收入群体、技能人才、科技人才等至少1个重点群体形成有效薪酬分配指导,并专题报省三方办公室。

(3)关于实施企业薪酬分配示范行动。2020年12月前,各地分别选择1户以上(长春市选择2户以上)实施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改革的国有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对其创新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和示范推广,并将示范企业名单和有关情况报送省三方办公室。2021年和2022年12月前,各地分别将示范企业的做法和经验上报省三方办公室。2023年9月前,各地分别选择1户以上(长春市选择2户以上)实施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改革的民营企业作为示范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其创新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并将示范企业名单和有关情况报送省三方办公室。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部门责任。

各级三方要充分认识提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努力形成党政府主导、三方协同、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密切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动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开展。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纠纷调处和监督检查工作,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定期调度和研究分析本地区工作情况,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工会组织要宣传和发动广大劳动者,收集和反映职工群众呼声,督促指导基层工会积极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企联、工商联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能力,积极推动企业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主动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职工的能动性,推动双方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三方要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及时宣传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识,定期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不断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在企业和全社会的知晓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记者贾子尧)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