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0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2020年04月22日15:25  来源:中国吉林网
 
原标题: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0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从即日起将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相关通知要求,接收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报送参评作品。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真诚欢迎全国新闻机构或个人向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自荐或他荐参评的优秀新闻作品,类别不限。

  2.本次征集只接收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新闻作品(不含新闻论文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二等奖及以上新闻奖,且须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必须经刊播单位所属的省记协或中央新闻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总编室或评奖职能部门)公章。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荐(他荐)人(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推荐作品目录》和《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连续、组合)作品,还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参评作品报送材料包括: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原件,广电作品提交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1份,报纸、广电、网络作品刊播内容文字复印件12份,网络公示用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1份(并请将网络公示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作品格式以中国记协相关要求为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不得向2家(含2家)以上单位推荐。参评作品及其相关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凡一稿多投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列入本初评委员会黑名单。每个参评人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对超长作品,不予评审、报送;报送新闻作品截止日期2020年5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按照中国记协制定的《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方案》的规定,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荐三件作品的主题分别是:(1)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2)现场新闻(强调新闻性、时效性)或舆论监督报道;(3)前述三个主题之外的自选主题。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请务必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邮寄到“吉林大学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电子文件,要求字迹、图片、音视频清晰,便于评委评阅,所提交的作品材料恕不退还。

  4.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可向中国记协评委会报送的参评作品数量为3件(其中吉林省内媒体刊播作品1件);1 个刊播单位(含新媒体发布平台、账号)作品不超过 1 件。并将拟报送中国记协的作品于6月初在吉林大学文学院官方网站以及中国吉林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评审、报送不收取任何费用。

  5.请参评者持续关注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2020年最新通知文件。

  6.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收报送材料的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吉林大学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电话:0431-85166126

  邮箱:xinwenjiang20@126.com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