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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地名管理新征程  譜寫地名文化新篇章

——《地名管理條例》修訂出台的裡程碑意義

華林甫
2022年04月27日08:5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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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修訂出台的《地名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於在地名管理工作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具有重大意義。

  1986年頒布的《條例》至今已有30余年,在多年來地名管理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新時代地名管理的需要,因此修訂勢在必行。與原《條例》僅有十三條、不分章相比,新修訂的《條例》增加到四十四條、分為七章,細化了條文,增加了地名文化保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在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權限的同時,對於地名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地名命名更名申報程序、地名使用規范、地名文化保護以及違反條例的處罰措施等也都作出了清晰規定。在新《條例》中,地名管理權限、審批、使用、監督、罰則一應俱全,渾然一體,體現了系統性、完整性和權威性。

  地名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面廣,不僅關乎人們日常生活,更關系到國家主權、社會治理。習近平總書記在2021年7月1日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以史為鑒、開創未來,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堅強領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新《條例》第四條規定:“地名管理應當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同時,也作出明確要求:“地名管理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團結,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傳承發展中華優秀文化。”這四個“有利於”把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護及其相關管理活動所發揮的作用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具有重要意義。

  中華民族擁有5000多年歷史演進中形成的燦爛文明,文化傳承綿延不絕。《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中指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突出優勢,是我們在世界文化激蕩中站穩腳跟的根基,必須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傳承和弘揚好。”傳統文化是軟實力,而地名是傳統文化的載體之一,屬於“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一個地名承載著一方的歷史記憶,一個地名“照亮”著游子回家的路。中國共產黨在百年奮斗歷程中,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整部新《條例》突出了地名文化保護,不僅在第一條明確“為了加強和規范地名管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和國際交往的需要,傳承發展中華優秀文化,制定本條例”,而且專設“地名文化保護”一章,列出五條,其他各章中還有多條涉及地名文化,彰顯了地名文化的重要性,也為地名文化保護指明了正確方向。

  地名是載體,文化是靈魂,地名文化是中華兒女共同的文化瑰寶。地名文化是地名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積澱下來的文化遺產的總和,不僅是現存的,也包括歷史上曾經擁有而未留傳下來的地名所蘊含的文化價值。地名文化分類多樣:從層次來看,有全國層面的“中華”“中國”“九州”“神州”,有跨地域的“中原”“江南”“塞北”“東海”“西域”,有省級的“畿輔”“三晉”“八閩”“夷洲”,省級以下和市縣內的則更加豐富,如“關中”“浙東”“洛陽”“長蘆”“恆春”“六尺巷”等﹔從地域來看,遍布五湖四海﹔從成分看,既有專名,也包括“州”“郡”“府”“縣”“鄉”“裡”“省”“市”等通名。其中很多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屬於地名文化遺產。新《條例》規定要加強地名文化遺產保護,非常及時,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法規是途徑,管理是方法,文化是根脈。新《條例》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於地名文化保護的職責,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地名文化遺產依法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范圍”,指出地名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體現中華歷史文脈的地名進行普查”,並“制定保護名錄”,“做好地名檔案管理工作”,同時“國家鼓勵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地名文化保護活動”。這些新增內容,豐富了地名管理的內容,提升了地名文化保護的定位。

  新《條例》為地名文化保護提供了法治保障,使地名文化事業邁入新時代。地名管理工作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朝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邁進,必將迎來新階段、譜寫新篇章、開創新局面。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27日 14 版)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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