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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織密收緊追逃追贓“天網”

2021年09月27日09:00 |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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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協同聯動 追防並重

  2021年1至8月,我省共追回出逃人員79人。

  2021年年初,我省潛逃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動投案,我省“天網2021”行動首戰告捷。

  此后,吉林省紀委監委網站和“廉潔吉林”微信公眾號相繼發布外逃人員歸案消息,追逃追贓成績單不斷刷新——

  3月,潛逃23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郭軍主動投案﹔4月,在逃23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王維春被抓捕歸案﹔5月,在逃11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郭宏雷主動投案﹔7月,外逃22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朴哲浩回國投案……

  一個個難啃的“硬骨頭”,一件件錯綜復雜的陳年積案,在追逃追贓一刻不停歇的強大攻勢下逐個擊破,彰顯了我省反腐敗追逃追贓的堅定決心、強大效能。

  織密“天網”,變“單兵作戰”為“聯合作戰”

  省委將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加強對追逃追贓工作的全面領導,設立了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建立了集中統一、高效順暢的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

  監察體制改革后,省紀委監委進一步突出追逃追贓主辦職能。省追逃辦在原有省紀委監委、省組織人事部門等9個成員單位基礎上,整合優化資源,增加了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等4個成員單位,建立起信息共享、協作聯動、結果反饋機制,各成員單位變“單兵作戰”為“聯合作戰”,極大提升了追逃追贓能力。

  2020年12月,省紀委監委調整內部職能分工,確定第十四審查調查室專門負責統籌協調全省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全省9個市州、60個縣市區成立工作專班、明晰工作責任,重新確定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和領導分工、組成人員,組建穩定的追逃追贓專業隊伍,建立起省市縣三級追逃追贓工作體系,不斷織密工作網絡。

  在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全省各級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實行工作橫向延伸,各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等部門發現涉案人員出逃、涉案資金外流等情況時,與追逃追贓部門及時溝通、合作,實現審查調查與追逃追贓工作的有效銜接。

  2015年至今,我省共從境內外追回出逃人員317人,追回贓款約12.62億元。其中,省監委成立后追回職務犯罪出逃人員136人,追回贓款約8.16億元,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持續轉化為追逃追贓的治理效能。

  高壓震懾,以個案攻堅帶動多案偵破

  “我外逃了20多年,用的是假身份証,在每個地方待一段時間就走,並切斷一切聯系,沒想到過去這麼久,追逃辦還是找到了我。”職務犯罪嫌疑人尹某說。

  尹某曾任長春市公安局二道區分局局長,反偵查意識強,他出逃后隱姓埋名,湮滅在茫茫人海。

  2021年3月,省追逃辦對該案挂牌督辦,經過主辦部門艱苦努力,採取多種手段,同年6月,在山東煙台將在逃22年的尹某抓捕歸案。

  始終保持追逃追贓工作高壓態勢,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省追逃辦對全省職務犯罪在逃人員進行全面摸底,對在逃案件集中清理、統一歸口管理,先后將100起重點案件納入督辦范圍,精心研究追逃方案,做到“一案一底卡、一人一專班”,逐案分解任務、明確工作職責、不斷壓實主辦責任。

  研究制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加強政策感召、攻心勸導,對強硬分子,開展國際合作。在強大攻勢下,我省兩名“百名紅通人員”全部歸案,葉某、李某、裴某、付某等4名原省管干部被全部追回。

  “考慮到出逃人員心理特征,我們連續三年開展專項行動,利用重要時間節點,加強排查和勸導工作,有針對性地組成聯合追逃組實施抓捕。”省紀委監委第十四審查調查室負責人介紹,2019年至2021年,全省通過專項行動共追回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31人。

  筑牢堤壩,防住一個就等於追回一個

  2021年4月,省管干部隋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此案是我省查辦的首個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虛假身份進行職務犯罪的案件,也是省紀委監委筑牢防逃堤壩的又一成果。

  “我們堅持追防並重、關口前移。在年初開展黨員領導干部証照清理專項工作時,發現隋某持有2套假身份,經進一步甄別,發現他存在長期利用假身份收受賄賂、隱匿贓款等違紀違法行為,便果斷對其採取措施,阻斷外逃可能。”辦案人員介紹。

  防住一個就等於追回一個。

  省追逃辦將防逃工作與追逃追贓工作同部署、齊推進,堅決落實防逃措施。切實盯住源頭、管住日常,抓好人員、資金、証照三個源頭管理,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完善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嚴格落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核查制度,加強對跨境轉移贓款行為的有效管控,建立防逃預警機制,全面扎緊防逃制度籬笆。

  堅持“三不”一體推進,我省在全力追逃、高壓震懾的同時,持續強化宣傳教育,報刊、電視、網站、微信多管齊下,及時發布外逃人員歸案信息,增強政策感召力,打消外逃幻想,形成不敢逃的震懾、扎牢不能逃的籠子、營造有逃必追的氛圍。

  2021年7月,外逃人員李某通過網絡平台看到相關宣傳短視頻后,主動聯系辦案人員回國投案。2020年以來,全省無新增出逃職務犯罪公職人員。

  出逃腐敗分子帶走的都是國家和人民的財產,決不讓腐敗分子坐享贓款“紅利”。2021年是“追贓工作年”,全省各級追逃追贓部門在追逃的同時加大追贓力度,堅持“應追盡追、還給人民”,有效破解資產查找、凍結、沒收、返還等難題,堅決打擊涉腐洗錢犯罪,讓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

  按法律程序開展追贓,最大限度挽回損失。“紅通”人員閆某回國投案后,罰沒並追繳涉案贓款和違法所得收益共計3.29億元﹔裴某回國投案后,積極退贓爭取寬大處理,主動上交涉案財物價值近3300萬元……

  監察體制改革后,吉林市紀委監委無縫銜接了吉林市人民檢察院此前辦理的楊某等人共同受賄的金融領域新型犯罪案贓款追繳工作。經過三年多不懈奮戰,梳理資金8.5億元,目前已追回贓款3.32億元,凍結各類投資及賬戶資金1.2億余元,從境外追回贓款1100多萬元,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

  “天網”越織越密、越收越緊,腐敗分子將無處藏身、逃無可逃,主動投案才是唯一正確選擇。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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