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28.加強中小股東權益保護。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監督權、決策權、收益權等合法權利。妥善審理公司決議效力、利潤分配權、優先購買權、股東代表訴訟等中小股東維護自身權益的案件。
29.健全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機制。全面推進証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妥善處理資本市場涉及投資者的矛盾糾紛。強化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進一步完善証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機制,開展金融審判執行機制改革探索。加強投資者法治宣傳教育,強化審判指引和參考案例發布工作。
(省“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法院牽頭)
十、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為激勵創新提供堅強保障
30.加大知識產權培育支持力度。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布局,對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重點領域發明專利,提供優先審查。加大專利權質押融資補貼投入,支持企業運用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對專利權質押貸款利息、評估和保險等費用予以補貼。
31.加快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協同推進中國(吉林)、中國(長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統籌兩個保護中心的預審產業領域,在高端裝備制造、生物和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互為補充,承接國家事權,大幅縮短專利授權周期,加速專利成果保護,推動創新成果快速轉化,提供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
(省“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市場監管廳牽頭)
十一、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為企業群眾提供更優辦事體驗
32.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准化。編制並發布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省、市、縣、鄉、村的基本編碼、事項名稱、事項類型、設定依據、申請材料等16個要素統一,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准辦理。
33.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採取省級統建、全省共用模式,不斷優化完善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台辦理,在更大范圍實現“一網通辦”。健全完善“吉事辦”統一移動端,不斷迭代升級,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
34.強化優化政務服務工作支撐。發揮好各級政務大廳“一站式”服務功能,加快實現一窗受理、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對多個關聯的事項,探索實現“一件事一次辦”,減少辦事環節和所需証明材料。加大非緊急類政務服務熱線整合力度,建設全省統一的“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台。加快政務數據共享,在企業開辦、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服務領域加快實現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應用,為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創造條件。探索建立政策推送數字化平台,實現惠企政策精准直達。
(省“政務服務”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
十二、實施公平公正的市場監管,推動打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35.規范執法檢查活動。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檢查備案,運用行政檢查備案智能綜合管理系統,通過開展檢查人員資格審查、對標認領行政檢查事項、健全完善檢查對象名錄等措施,打造“事前報備、手機亮証、掃碼迎檢、事后評價”行政檢查新模式,從根本上杜絕無証檢查。嚴格規范行政執法,推動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問題。
36.創新監管方式。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有效做法,減少人為干預,壓縮自由裁量空間。落實好“1+50”監管體系,對藥品、疫苗、特種設備、危化品等關系人民生命安全、身體健康事項,實現全周期、全鏈條嚴格監管。
37.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公示清單內容,實行清單備案,加強動態管理,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將執行情況納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對“四新經濟”實體,隻要不碰觸安全環境底線,科學設置觀察期、給予過渡期、實行保護期,通過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方式,引導規范和督促其依法經營。
38.強化司法保障。落實民營企業及經營者輕微犯罪依法免責免罰有關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負責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對輕微刑事犯罪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對符合規定情形的,依法慎用刑事強制措施或依法從寬執行刑罰措施。推進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刑罰執行等刑事訴訟全鏈條、全環節銜接貫通。
(省“市場監管”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市場監管廳牽頭)
十三、提升辦理破產工作質效,更好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39.提升破產審判專業化水平。積極推動各地法院建立破產審判合議庭或破產審判團隊,促進提升破產審判專業化水平。進一步優化管理人隊伍,編制破產管理人名冊,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完善破產管理人分級管理舉措和績效考評制度,提升破產管理人職業素養及專業化能力。
40.壓縮破產辦理時間。推行簡易程序,合並、簡化工作流程,擴大適用簡化審理的案件范圍。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楚的簡單破產案件,適當簡化審理程序,一般在6個月內審結。為有價值的危困企業設立破產重整綠色通道。
41.提高破產案件處置效率。探索推行破產財產網絡拍賣,依法通過互聯網拍賣平台,以網絡電子競價方式公開處置破產債務人財產,拍賣過程對外公開。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政府部門與人民法院共同協調解決產權瑕疵、職工安置、稅收政策、逃廢債等問題。落實破產經費保障,探索設立企業破產費用援助資金,為破產費用不足的企業提供啟動資金。
(省“辦理破產”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法院牽頭)
十四、堅持以提升效率為核心,推動解決執行合同難題
42.壓減解決糾紛耗時。完善送達制度,積極推廣法院傳票、証據材料等電子送達方式,完善和規范企業送達地址信息庫,推行企業送達地址告知承諾制,確保市場主體及時有效接收送達的法律文書。制定規范審限延長規則,加強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管理。制定對外委托鑒定工作管理規定,運行對外委托鑒定一體化平台,縮短鑒定工作時限。
43.持續推進訴訟電子化。推動全流程無紙化辦案,實現案件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在線辦理。推動司法數據公開,向社會動態公開法院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結案率等信息。推廣應用訴訟服務平台和供律師使用的網上平台。
44.推進“立審執”提速增效。暢通立案渠道,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提供窗口立案、網上立案、預約立案、上門立案、假日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種服務方式。對買賣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開通網上直接立案渠道。提高審判效率,推行訴前調解。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推出智能繁簡分案系統,對符合條件的一審民商案件實行簡案速裁。
45.解決執行難題。探索建立多部門執行聯動合作機制,各單位對被執行人財產實行網絡聯動查控,覆蓋房產、存款、車輛、証券等財產信息,提高財產查控和強制執行工作效率。推廣應用全國法院詢價評估系統,加大網絡拍賣力度,進一步降低執行環節費用成本,提高執行效率。
(省“執行合同”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法院牽頭)
十五、全面落實納稅服務舉措,持續優化稅收環境
46.縮短納稅時間。加快推進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和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增值稅、消費稅的合並申報,推進一網辦稅,通過合並申報、網上辦理、系統整合等舉措,推動企業辦理納稅時間減少10%。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到2021年底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0%實現網上辦理,2022年底前,納稅人年度納稅時間壓縮到100小時以內。
47.降低稅費負擔。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簡化稅收優惠辦理程序。推行稅收優惠清單式管理,集中開展減稅降費政策宣傳輔導,推動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
48.完善報稅后流程。全面落實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對全行業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施增量留抵退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為制造業創造更寬鬆的増值稅留抵退稅條件。推廣退稅網上申請,協調人民銀行國庫部門,減少紙質資料傳遞,實現退稅全流程電子化,降低辦稅成本,加快退稅資金到賬。
(省“納稅”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稅務局牽頭)
十六、深化跨境貿易降費提速改革,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49.優化口岸通關流程。全面深入推進海關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直接使用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數據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推進全鏈條監管“選、查、處”分離,提升“雙隨機”監管效能。全面施行“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跨境貿易通關便利化舉措。探索利用人工智能(AI)、大數據、5G等前沿技術推進智能通關。深入推進關稅保証保險等多元化稅收擔保制度改革。
50.規范和降低口岸收費。深入推進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制度並強化動態調整,清單之外不得收費。加強口岸收費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收費行為。推動降低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持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
51.優化進出口單証辦理及服務流程。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逐步由口岸通關執法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打造“一站式”貿易服務平台。加快推進口岸作業各環節無紙化,加強口岸通關和運輸國際合作,持續提升口岸查驗智能化水平。進一步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証件,優化証件辦理程序,實行壓縮通關時間通報制度,持續壓縮整體通關時間。
(省“跨境貿易”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長春海關牽頭)
十七、全面提升就業服務和勞動關系處理能力,推進勞動力市場透明監管
52.持續優化公共就業服務環境。擴大“一網通辦”就業服務事項,進一步優化就業參保登記流程,強化各部門服務和數據協同。優化失業登記和失業人員就業服務,加強對用人單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導,持續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農民工向農技工轉型計劃,保障各類用人單位和有就業需求群體同等享有公共就業服務。
53.加強勞動用工法治管理。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強化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宣傳培訓,提升用人單位依法用工自覺性和勞動者依法維權意識。持續規范勞動關系業務服務事項。推進實施“和諧同行”三年行動計劃,綜合運用評價手段,強化正向激勵,不斷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內容。
54.及時有效處置勞動爭議。建立預警防控機制,強化部門溝通配合和信息互通,加強對重點產業、行業和企業裁員的勞動關系風險隱患監測。大力推行柔性執法,對因暫時經營困難、非主觀故意、首次違法違規的企業予以書面警示,避免直接處罰。建立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持續推進糾紛處置重心下移,努力將糾紛化解在基層。
(省“勞動力市場監管”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十八、營造包容普惠的創新環境,加快提升城市高質量發展水平
55.鼓勵創新創業。加強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為各類創新創業人員提供開放式、低成本的創新創業空間,打造“雙創”升級版。努力孵化出一批具有高成長潛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培養一批高水平的創業企業家,轉化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創新成果,推動我省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孵化機構建設躋身全國前列。
56.促進人才流動。持續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動態優化人才類別目錄,實施更加精准普惠的人才政策,放開人才職稱評審、股權激勵、居留落戶、子女就學等方面條件和門檻。夯實人才服務工作基礎,打造“吉林省人才服務聯盟”品牌。實施高校畢業就業引領計劃,吸引高校畢業生落戶。實施“吉人回鄉”計劃,支持鼓勵人才向基層和急需行業領域流動。
57.提升市場開放度。提升招商引資服務水平,發布產業地圖,完善投資促進項目庫、資源庫和活動庫,形成項目清單、政策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和重點外資企業聯系制度。大力開拓國際市場,推進跨境電商發展,積極發展外貿新業態。多元化創新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工作,吸引民間資本加大投資力度。
58.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的公共服務提供。推進常住人口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強化教育服務水平,提升醫療服務保障,豐富城市文化內涵,全面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效益和群眾滿意度。
59.優化生態環境。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度,提升藍天碧水淨土森林覆蓋指數。
60.提升交通服務水平。完善機場、軌道交通、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交通設施,加快構建現代化、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省“包容普惠創新”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加快推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建立完善並發揮好“五級書記”抓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下,圍繞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加快組建跨部門指標專項工作組,負責各項指標優化提升任務的推進落實。省級各指標專項工作組要對標先進地區、對標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優服務”的要求,研究制定指標改革方案,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改革目標、具體舉措、完成期限,實行政策化、事項化、清單化推進。各指標專項工作組要圍繞指標內容,加強對工作范圍內基層業務骨干、窗口工作人員的政策培訓,強化跟蹤問效。各市(州)要主動與省級部門對接,聚焦本地實際問題編制具體工作方案,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同步推進,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加快實現優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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