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开展“四小工程”活动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稳定
蛟河市为实现脱贫群众稳定、持续增收,对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实施以小买卖、小庭院、小养殖、小手工为主要内容的“四小工程”,进一步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树立勤劳致富的价值取向,切实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形成多方合力。组织各乡镇街、部门高度重视“四小工程”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镇村作为活动主体,制定符合本地特色,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鼓励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积极参与开展“四小工程”;包保部门积极配合乡镇街动员包保户参与“四小工程 ”,帮助选准项目、实施项目并研究制定销售方案;各行业部门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资金倾斜等多方面帮扶。
明确补助标准。利用中央、省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参与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进行奖补,对于一户实施多项的,每户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4000元。为进一步增强扶志(智)作用,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体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无劳户可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参与。为响应“秸秆变肉”号召,养牛户由原来的最高补贴3000元提高到4000元,激发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养牛积极性,年初以来,为1136户脱贫户、169户监测对象发放奖补资金177.3045万元,其中养牛396户1360头。
提供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产业技术指导员的作用,对实施“四小工程”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定期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提高产业项目成功率。同时,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帮助脱贫户销售“四小工程”产品,实现产需良性循环。
年初以来,全市参与“四小工程”活动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共计1305户,其中脱贫户1136户,监测对象169户;实施项目1304个,其中实施小庭院51个、小买卖11个、小手工3个;小养殖1239个,其中,养牛396户1360头,脱贫户342户1237头,监测对象54户123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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