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年初以来,吉林省乡村振兴系统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综合研判确定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收入指导线,简化工作流程,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帮扶措施落地时限分别缩短至15天和10天。充分发挥24个中省直行业部门厅际沟通协调机制和62192名村组专兼职防返贫监测员作用,组织开展全省集中大排查。截至6月底,全省纳入动态监测的脱贫户和监测人口,户均落实帮扶措施2项以上,其中82.24%已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全力以赴抓产业促就业稳增收。组织开展“抓产业、促就业、稳增收”提升行动,确保到年底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紧跟疫情形势变化,先后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1条措施、32条措施和强化脱贫群众稳定增收16条措施,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疫情防控和备耕生产两不误。截至6月底,全省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35个,带动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18.03万户32.87万人。全省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实现就业11.36万人,超出年度任务6个百分点。
突出重点稳固拓展脱贫成效。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常态化控辍保学和“一对一”关爱帮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学期补助4.5万人次;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6+1试点县建设,调整城乡特困、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至6000元;加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尊重农户意愿,1697户低收入群体危房全部实施改造。瞄准重点区域,持续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实施安置区产业帮扶项目163个;出台促进重点边境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19项任务措施落地。聚焦重点群体,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
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拓展升级。深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生活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和干净人家创建。推动重点基础设施提升,实施农村道路、供水、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持续开展乡村义务教育、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等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5335元、7692元,社区医院建设达标比例64.8%。滚动实施千村示范创建,继续打造1000个以上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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