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7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7月27日至28日在长春召开,会期2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锦尘,副主任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庞庆波、贾晓东,秘书长韩沐恩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范锐平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禁毒条例(草案)》《吉林省草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供热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吉林省2021年省本级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和重大工业项目稳经济增长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全省种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方案的汇报。(李佳星 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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