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长春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处理好邻里关系 做守法公民

他姓刘76岁,他姓孙73岁,每天都在小区里玩扑克。
有一天,因为玩,两人产生了矛盾,先是争吵,后来挽起袖子动起手来,经邻居劝解后各自回家。老孙回家想吃点东西,感觉嘴不舒服,照镜子一看,两颗门牙没了,这才知道是刚才打架时被老刘打掉的,他报了警。
公安机关立即传唤了犯罪嫌疑人老刘,经讯问,他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日前,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本案移送至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起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老刘于2020年8月7日,在小区内因琐事与老孙发生纠纷,致使其被打伤后有两枚牙齿根折。经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老刘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并积极赔偿。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阅卷,发现嫌疑人及被害方双方均为老年人,且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因琐事发生纠纷,情绪较激动,考虑老年人行动不便,于是与当事人及家属取得了联系,办案人来到老刘家中,对其进行讯问,并根据案件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此期间,办案人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和耐心地释法说理,希望老人家吸取深刻教训,不做违法的事,做守法公民。另外,要处理好邻里关系,与大家和谐相处,幸福地安度晚年。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21年10月28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法律援助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老刘拟作出相对不起诉意见进行听证。各方一致认为,本案中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都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被害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且老刘系初犯,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2021年11月3日,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对老刘做出不起诉决定。(胡国椿 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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