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吉林频道

吉林省扎实推进湿地保护工作 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2021年11月03日09:02 | 来源:吉林日报
小字号

草长莺飞,鹤舞鸟鸣。几千只白头鹤步履优雅,身姿曼妙,不时在冰雪初融的湿地里停歇觅食。这是今年春季在吉林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展现的生机盎然之景,是吉林省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果的缩影。湿地不仅构成了生态吉林、美丽吉林的重要方面,还使吉林成为水鸟迁徙的重要驿站。

吉林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全省有湿地面积99.76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87万公顷,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改善水质和维持区域水循环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坚持以湿地全面保护为根本,以巩固和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在生态文明体系中,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态空间,事关生态安全、社会稳定、民生福祉。近年,吉林省致力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目前已建立湿地保护区27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3个,省级湿地保护区10个,保护小区4个。

吉林省是国内较早开展湿地立法的省份,湿地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2017年,《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加了违法行为种类,加大了对破坏湿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2017年12月,制定了《吉林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的湿地保护工作由抢救性保护正式转向全面保护。

探索湿地保护,我们马不停蹄,建立了湿地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制定印发了《吉林省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吉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将向海、莫莫格、通化哈泥3处国际重要湿地纳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已经筛选出第一批32处省级重要湿地,将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全省完善的湿地分级监管体系。

吉林省还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区位重要、自然特征明显、保护价值较高、受威胁严重的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2020年,在通化县、梅河口市、长白县、德惠市等地新建省级湿地公园6处,进一步完善了湿地保护体系,提升了湿地保护率。

开展专项行动,共护美丽湿地

初秋,苇海如潮的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空中,时有白鹭腾空而起,短暂觅食过后返回筑在苇荡深处的巢中;岸边,指尖大小的蝌蚪聚集,享受着日光浴,湿地里鸭嬉鱼跃,蛙声此起彼伏。

坐落于大安市西南部、霍林河畔的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重要湿地霍林河流域龙沼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吉林西部保持完好的原生态湿地之一,也是我省开展湿地补水的成功范例。

吉林是国内较早实施湿地补水的省份,近年来,先后借助引察济向、引嫩入莫等水利工程,为向海、莫莫格、牛心套保等湿地进行应急补水,累计补水2亿立方米,有效恢复湿地近4万公顷。

不仅如此,在湿地保护和修复上,2019年以来我省组织开展了湿地保卫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破坏湿地行为,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全省湿地保护率由5年前的35%增加到47%,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多。

保卫行动的大力开展,让破坏侵占湿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破坏湿地问题整改工作,保护和修复破坏湿地2868公顷。全省林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湿地保护跨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了“举一反三”大排查、湿地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破坏侵占湿地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通过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大量违法侵占湿地项目被叫停,全省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

通过吉林省多地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有力的保护让湿地显现出更多活力。

城市湿地公园,打造百姓共享的绿意空间

在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里,水烟缭绕、长街曲巷、小桥流水,所见之处,满目美景。近年来,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的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已成为众多市民休闲旅游的重要选择。

长春南溪湿地公园、吉林市长白岛湿地公园、大安嫩江湾国家湿地公园、四平市西湖湿地公园……在我省,已经建成一大批集湿地净化、生态保育、游览休闲于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形成了以生态为本底、以美好生活为导向,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促进生态价值高质量转化的湿地“新名片”。

“湿地好不好,关键看水鸟。”今年春季,伊通河岸,一只白鹭停留在河岸浅滩处觅食小歇,不远处野鸭成群结队地在河中畅游,它们时而飞起,时而落下,一派热闹景象。这正是湿地公园有效发挥地表水分传输、净化水质、调节区域气候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鸟类前来“安营扎寨”,再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昔日风光。

城市湿地被喻为“城市之肾”,是城市及其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绿色屏障及生态安全保障,对于保护该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在全面开展湿地保护系统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湿地公园新建工作,使得全省东、中、西部重点区域的城市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湿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全省城市湿地公园集群不断壮大的发展趋势下,湿地公园必将成为百姓共享的绿意空间,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内生动力,逐步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的全新意境,构筑起坚固的绿色生态屏障。(记者 陈沫)

(责编:李洋、谢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