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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延吉市执法检查

2021年08月10日15:27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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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由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彪带队的检查组来到延吉市,对延吉市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依法促进全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当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延吉市朝阳川镇柳新村村级光伏发电扶贫电站项目现场和延吉市气象局实地查看,重点掌握和检查太阳能、风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气候资源监测站网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情况。

据了解,柳新村村级光伏发电扶贫电站项目总投资258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300千瓦,年均发电量为49.275万千瓦时。该项目自2017年8月上旬开工建设,于11月中旬建设完成,12月并入国家电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已实现项目效益30万元/年,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可带动扶持56户贫困户。该项目的实施是延吉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一次积极尝试。

延吉市气象局始建于1951年,从8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目前延吉市气象局共有3部人工影响天气移动作业火箭架,用于开展流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近三年来共开展作业6次,发射人影火箭弹30枚,为全市森林防火、增加水库蓄水、缓解旱情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就贯彻实施《条例》,陈彪表示,要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力度,提高公众气候资源意识,引导公众主动参与气候资源保护,营造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的浓厚氛围。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气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合力。要加大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特别要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重大跨区域(流域)经济开发等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星,副市长张守亮参加活动。(付杨)

(责编:关思聪、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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