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夯实乡村振兴底部基础

2021年06月17日15: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纵深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夯实乡村振兴底部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高。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纵深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客观需要。

健全法治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司法领域具有专业性、权威性,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必须依靠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法治建设文章,一方面,要充实普法执法队伍,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选拔一批法治意识强、法治素养高的干部到基层任职,加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与运用,着力建设形成以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为专业力量、基层干部为补充力量的法治干部队伍。另一方面,要建立畅通反馈机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联社、村社干部包户到人”,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矛盾纠纷,让群众“遇事找法”变得触手可及,努力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矛盾不上交。

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群众利益。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基层群众思想更加独立,主动表达自我观点、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更加强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要素资源必将更多更快向乡村流动聚集,基层矛盾纠纷、利益冲突的风险隐患必将更加多样化、复杂化,这对基层政府法治能力、行政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主动思考和防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应用法治手段维护各方利益。

加强法治宣教,营造浓厚氛围。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基层群众法治意识达到新高度,能够主动做到“遇事找法”,但群众法律应用水平、基层治理法治氛围与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要针对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内容与特点,利用农民夜校、群众大会、坝坝会等形式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利用乡音小喇叭、宣传单等形式“送法上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应用水平,持续夯实乡村振兴底部基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苏朝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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