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

2020年10月15日08:51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

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级人民检察院:

  2016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基层检察院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基层检察工作呈现新面貌、取得新进步。各基层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跟进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队伍过硬、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检察院,得到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各省市级检察院切实担当责任,坚持精准指导,着力帮助基层检察院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涌现出一批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全面展示建设成果,引领广大基层检察院在新时代争先创优、奋发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等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等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砥砺前行,再创佳绩,为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全国基层检察院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拼搏进取,推动各项基层检察工作持续发展进步。各省市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战略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大抓基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坚持精准分类指导与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推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发展根基,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4日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