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2020年10月15日08:34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我省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省安委会近日印发了《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吉林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10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清零式”整治,根治危化品运输顽症痼疾。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面,采取“清零式”整治。方案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明确了从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安全管控和构建长效机制四大方面12项整治任务,并逐项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从而根治危化品运输领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非法违法“小化工”。根据方案,对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专项整治要从全面摸排、打非治违、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确定了15个方面整治内容,从而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实现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全面摸清底数。我省将市、县、乡三级联动展开“拉网式”排查,逐级、逐企确定《“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依法设立“小化工”清单台账》“三项清单”。

  强化部署,从严问责,确保取得实效。据介绍,此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将结合全省实际,着力在落细落实、统筹推进、打非治违三方面下功夫。

  在落细落实上,《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实际运输需求量,编制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有序扩大行业规模;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明确要求每月至少培训一次。《吉林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乡镇(街道)普查、县级部门核查、市级部门抽查的三级联动形式,逐级、逐企确定非法违法“小化工”名单;在国家方案基础上,将冠名“生物”“新材料”“化工”“化学”“涂料”“化肥”“医药”等企业及运输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动力电或用电量突增的小企业等纳入排查范围。

  在强化统筹推进上,明确了由省安委办牵头抓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调度协调。还明确了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能源局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地。

  在打非治违上,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限期不整改提请政府关闭、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公开曝光等处罚内容。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问题严重的,抄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记者颜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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