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吉林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宣传文化战线高举改革旗帜、聚焦“四梁八柱”、锐意攻坚克难,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纵深拓展,取得一批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制度创新成果,文化体制改革政策体系初步建立,进一步激发了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目前,吉林省文化领域列入省委深改办任务台账的53项改革任务,除2项任务因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调整没有实施外,其余51项任务全部按计划落实完成,完成率96.2%,得到中宣部文改办的高度肯定。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省始终坚持抓高位统筹,充分发挥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抓精准对接,始终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抓重点任务,以点带面促进改革全局工作开展;抓协同作战,形成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合力;抓督察推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有力确保了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文化单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经过两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整合完毕,实现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执法工作职能整合。按照中央要求,2017年我省启动了省文联、省作协、省记协深化改革工作,2018年,各单位按照改革方案基本完成了相关改革任务,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扩大影响力、提升服务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一致好评。
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绩。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我省积极推动长影集团、吉林东北亚出版传媒集团、吉视传媒等一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突出主业、多元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截至2018年末,6家省属重点文化企业总资产304.19亿元,同比增长13.6%;净资产136.62亿元,同比增长5.09%。努力激发民营文化企业活力,目前全省已有10余家民营文化企业登陆新三板。深入实施“文化+”工程,长春市被评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我省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1个、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1个,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13个。文化产品供给丰富多彩,积极推进文艺评奖改革,完善全省性文艺评奖奖项审批程序,清理压缩全省性文艺评奖奖项和数量,持续实施吉剧振兴工程、文学艺术创作工程和精品出版工程,推出了一批受到社会各方面广泛好评的优秀影视、歌舞和文学作品,先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吉林歌舞现象、吉林电视剧现象和吉林期刊现象。2014年以来,我省共有16个文艺作品分别获得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连续3届获得组织工作奖,还有多部作品及演员分别获得荷花奖、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金奖、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等专业大奖。吉林市歌舞团连续23年登陆央视春节联欢晚会,演出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和30多个国家,已经成为我省的一张靓丽名片。成功完成了2019年央视春晚长春一汽分会场组织演出任务,得到中宣部、省委、省政府的表扬肯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顺利。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全省86个示范点全部按标准建设完成;全省297个贫困边境县行政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已完成295个,完成率99.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程稳步推进,全省已建成农村文化小广场7900个,实现了国贫县行政村农村文化小广场全覆盖、少数民族县全覆盖、省贫县行政村覆盖80%。同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扶持政策,累计安排电影专项资金2850万元。2019年我省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1.6万场,观影群众约420万人次。同时,全省农家书屋建设已实现行政村100%全覆盖;200个在活跃农村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县级及以下的先进集体得到表彰,梅河口市文化馆等10家单位荣获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累计51个优秀组织单位在全省农民文化节、市民文化节中脱颖而出,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层文化活动也丰富多彩地开展,全省累计组建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文艺小分队1500余支,开展各类活动近6000场,送图书120余万册,送电影6万余场,培训基层文化骨干、农村文化能人4万余人;“文化惠农直通车·边境行”活动深入到边境地区开展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此外,我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也已初步形成,文化领域行业组织规范建设亦有新进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重要改革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
一系列具有吉林特色、吉林风格、吉林气派的地域文化正在不断提升着吉林文化软实力,也为振兴发展提供着重要支撑。改革不仅激发了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每一点变化、每一份成绩都是我省文化改革进程的生动注解,彰显着吉林文化繁荣发展的生机与活力!(记者马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