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文广旅局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整治行动

2020年08月11日15:45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为保障游客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敦化市文广旅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运管所于8月8日、9日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主要检查“群旅游”活动是否通过旅行社组织,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参团游客是否按规定与旅行社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车辆是否办理包车牌证等。若其中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即认定为非法“群旅游”。

在两天的联合执法中,执法人员每天早上来到市区内几处经常进行“群旅游”揽客的地点开展巡查,经过检查,8日发现有两起活动未通过正规旅行社组织,确认为非法“群旅游”,且有一起非法“群旅游”活动所租用车辆的包车牌证不具备在敦化市载客的资质,为非法营运。执法人员现场对两起非法“群旅游”活动的组织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出具了执法检查意见书,对参团游客开展了旅游安全教育及劝返。

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温馨提示:外出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无证照户外旅游活动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1、领队无资质,合同未签订

领队没有专业资质,而且出游前一般是口头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问题,领队常会解释为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用于因旅行社原因出现责任事故时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可“群旅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2、监督有死角,安全无保障

“群旅游”组织形式松散,其组织者具有无形性,他们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比较大。旅游过程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众多环节,而户外组织选择的食宿供应商是否合格,租用的车辆是否具备相应的旅游包车资质等,均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即便发生损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和投诉事件,管理部门也很难搜集证据,旅游者维权困难。“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逃避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安全无保障。

3、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

“户外群”等组团游大多采用微信、银行转账、现金预付等付款方式,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被“AA制”“不盈利”等噱头迷惑。外出旅游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慎选旅行社。

出游前,请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现场报名时要查验旅行社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微信等方式报名时要尽量通过经认证过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或可确认身份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账号报名参团旅游,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转账付款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出游前要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或电子旅游合同,了解组团社及地接社信息。仔细确认所报名的旅游行程,仔细查看是否有不合理的购物、自费等项目。

3、勿忘购买意外险。

建议旅游者到专业保险公司或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及时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防意外发生。

4、依法维权。

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旅游目的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

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投诉电话:0433-6223618

(责编:马俊华、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