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制定实施“三单一书”工作制度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

2020年07月02日08:32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增强改革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执行力,统筹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提醒、督办有关改革事项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达标达效。延边州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进行不断探索尝试,制定实施了“三单一书”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部门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使命感。

  “三单一书”即提示单、交办单、催办单和责任指令书。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政令通达,延边州根据上级部署和改革任务进度要求,对需要提醒或敦促落实的改革任务,以及未按时限推进的改革工作向有关部门或县市发《提示单》,提示涉改单位及时关注和落实;对上级改革办发来的通知和省里出台的改革文件,以及州委深改组有关领导的批示、部署的涉改任务等,向涉改单位发《交办单》,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在一个月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或方案、计划等措施,并反馈到州委改革办备案;对提示或交办时间满一个月,未完成和未上报改革事项情况的单位发《催办单》,敦促相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和反馈情况;对收到《催办单》到期仍未及时采取措施完成改革任务,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的单位下发《责任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在5日内,尽快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情况报告,说明理由并做出承诺。

  自“三单一书”制度实施以来,延边州委改革办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时时关注中央和省委改革动态。对中央出台的改革事项,及时通知州级相关部门,提醒其密切关注省级相关动态,督促其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衔接有序,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对每年确定的改革台账任务和年度制定的督察工作计划,提示相关单位按时间表推进,督促各部门按计划做好相关督察工作。对于未按进度推进、工作未达标准的有关单位,进行催办。对一些临时性的改革工作事项,按照州深改委要求及时督办。延边州委改革办将牵头部门改革事项完成情况和督察结果,计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该制度实施以来,相关事项通过提示交办,实现了实时办结。截至目前,已向涉改部门下发提示单15份、催办单2份。(记者代黎黎 马春雪)

(责编:李思玥、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