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时代媒体与学术机构合力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新路径意义重大

2020年01月09日14:38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副主任 丁元竹教授

近日,由人民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联合主办的2019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副主任丁元竹教授在活动中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经验交流活动是媒体和学术机构在新形势下合力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积极尝试,各地在实践中对社会治理的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是新时期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

在我国,行政层级诸多,人口密度大,社会治理无疑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直接体现了整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必须鼓励和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种形式延伸管理链条,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紧紧围绕着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实际和各地社会治理的特点,对依法开展居民自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立足居民需求,寻求治理、实现服务新途径。以物业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参与式管理,围绕打造生活共同体,引入智慧社区治理、关注居民微生活等诸多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制度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当前,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须做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工作。丁元竹教授对此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发挥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参与主体,搭建参与平台,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靠各类社会治理主体,依法管理好社会事务。社会治理机制形成过程,需要个人坚守对集体的责任,完善制度和健全机构。每个人坚守社会规范,把日常的小事做好,才会逐渐把社会和国家的大事做好,这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真谛。

二、建设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制度。建立街道、社区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划分,规范事权下放等,明确社区综合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站、居委会三者职能,强化综合党委的核心作用,强化居委会的自治作用,理顺社区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等。从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年来,各地已经和正在进行社会治理的探索,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完善,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让他们在实践探索中不断生长出新模式,不断丰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内容。

三、努力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从基层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让居民对社区形成归属感、认同感。社区治理和社区自治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最终的目的是把社区建设成人民生活共同体和具有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基层社会形态。

希望通过各方的通力合作,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制度的完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