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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

2021年08月05日14:21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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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保障,“乡村要振兴、农村实现改变,落到实处仍需治理水平的提高”。实现社会的有效治理是任何一个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党中央对社会治理的责任和效度尤其关切,并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与措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必须要有一个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从而确保乡村社会的有序运行与安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中,要进一步凸显政治功能,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与治理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

提升组织力。努力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时代命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时刻以提升自身的组织力为建设方向和目标,自觉对照标准强弱项、补短板,扭转被弱化、虚化、边缘化的不良趋势,提高自身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决定、领导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的能力。

整合乡村各类治理资源。针对地域社会文化和基础,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动员和建设能力的社会组织(如乡贤理事会等)和经济合作组织(如合作社),借助这些谙熟地方性知识的社区组织首领(族老、乡贤理事会会长、合作社理事长)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级治理中要积极整合各类资源与主体,充分挖掘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宗族资源、乡贤力量、乡村熟人等资源和力量的社会治理价值。

优化乡村治理环境。加强廉洁自律建设,严格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加大对农民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法律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权威地位;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在乡村社会中的滋生与蔓延,强力制止宗教力量干预乡村公共事务,杜绝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治理生态,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张信佑)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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