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聚焦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 破解“執行難”
人民網長春11月18日電 (記者李思玥)日前,吉林省委召開了十二屆五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的實施意見》,吹響了吉林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沖鋒號。今日,吉林省舉行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一場),介紹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舉措。
發布會現場。(吉林發布)
執行工作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對於解決“執行難”問題,黨中央高度重視、多次部署,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吉林省在解決執行難問題有哪些“硬措施”?
“近年來,在省委堅強領導下,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實現了‘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但拖延執行、消極執行等問題仍然存在,必須通過綜合施策,實現系統治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本次省委全會都對此作出重要部署,為切實解決執行難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東巍在發布會上介紹,下一步,將聚焦“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重大任務,抓好三個方面工作。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東巍發言。(吉林發布)
一是抓住執行工作管理體制改革這個關鍵。吉林省是經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深改委批准,全國首個在省級層面法院開展執行工作管理體制改革的省份。全省法院將以此次改革試點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對執行工作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健全完善執行實施、執行裁決、執行管理“三位一體”管理體制,全面構建“下級法院執行局接受本級法院和上級法院執行局雙重領導,執行工作以上級法院執行局領導為主”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緊執行工作質效這個根本。發揮執行案件統一管理優勢,推動交叉執行、終本清倉以及關聯案件集中管轄和協同執行等工作,完善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的聯動運行、協調銜接機制。進一步完善財產保全、執行聯動、信用懲戒、交叉執行等工作機制,深化執行通知前置程序改革、人民法庭直接執行工作等吉林省法院自主開展的改革項目,確保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權益。
三是抓實執行活動監督這個保障。加強案件流程節點動態監管,及時向當事人推送案件執行節點信息,增強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參與感、獲得感。發揮執行裁決、“有信必復”等監督制約作用,健全民事執行檢察監督機制,完善執行工作社會監督制度。同時,認真落實省法院關於《解決“新三難”問題的六項措施》,持續整治違法執行、消極執行和拖延執行等問題,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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