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有”縣級綜治中心達55個 實現市縣鄉三級全覆蓋
人民網長春11月18日電 (記者李思玥)今日,記者從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一場)上獲悉,截至目前,吉林省有55個縣級綜治中心達到“四有”建設標准,市、縣、鄉三級覆蓋率達到100%。
發布會現場。(吉林發布)
綜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職能,開展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和協助推動社會治安風險防控的重要平台,也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載體和有力抓手。
吉林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目前,全省基層綜治中心作用發揮如何?
“省委高度重視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將其納入2024年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省委政法委在全省部署開展了‘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提升年’活動,以‘四有’(有編制機構、有力量進駐、有專門場地、有經費保障)為標准,著力加強縣級綜治中心建設,推動了省、市、縣、鄉四級綜治中心建設整體躍升、均衡發展。”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昕在發布會上介紹說。
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昕發言。(吉林發布)
據介紹,截至目前,全省有55個縣級綜治中心達到“四有”建設標准,市、縣、鄉三級覆蓋率達到100%。推動了各種資源力量有效整合、功能聚合。每個縣級綜治中心均設置了“一站式”公共服務窗口,法院、檢察、公安、司法、信訪、人社、住建等部門進駐中心聯動化解糾紛,實現了從各自為戰向抱團作戰轉變。推動了矛盾糾紛訴、訪、調無縫銜接、效能倍增。縣級綜治中心新建速裁法庭48個,構建了調解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體系。今年前10個月,全省共排查受理矛盾糾紛35.5萬余件,化解34.1萬余件,化解率達到96.1%。
“目前,我省綜治中心建設已經基本解決了‘有沒有’的問題,下一步,我們要以讓人民群眾解決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為目標,本著‘整合資源、方便群眾、運用法治、注重實效’的思路,聚力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確保群眾每項訴求都有人辦、依法辦、辦得了、辦得好。”張昕說。
要著力提升縣級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水平。以綜治中心為樞紐,統籌推動訴訟服務中心、檢察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信訪接待中心等“多中心合一”,讓人民群眾“隻跑一趟路、隻進一個門”,解決“來回訪”“反復訪”現象,減輕群眾“訴累和訪累”。
要著力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依托綜治中心,堅持職能統籌、權責明晰、高效運轉,建立群眾訴求“首辦負責、即接即辦、分流轉辦、跟蹤督辦”運行機制,讓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一站式接待”“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要著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科技化水平。發揮綜治中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前沿哨”和排查治安風險隱患“終點站”的作用,堅持科技賦能、數據驅動,迭代升級省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數據平台,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從靜態傳統型向動態數字化轉型,夯實平安吉林建設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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