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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疫情期間不正當價格行為 將最高處以500萬元罰款處罰

2022年03月15日11:31 |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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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長春3月15日電 (李洋)今日,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36場新聞發布會以視頻連線的方式舉行。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副廳長趙光輝就疫情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如何規范經營者經營行為,對經調查核實后的價格違法行為如何處理等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趙光輝表示,當前,吉林省處於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既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和特殊時期相關規定,又要切實加強自身價格管理,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該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正確行使自主定價權,准確核定生產經營成本並做好記錄,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互聯網平台企業要嚴格規范社區團購經營行為,不得通過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不得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趙光輝提醒廣大消費者,疫情期間,一旦出現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散布捏造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價格欺詐、操縱市場價格等都屬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經調查核實都將受到處罰。對發現有上述違法行為,特別是哄抬物價,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最高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如發生消費糾紛,特別是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時,可通過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迅速行動,竭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吉林省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

(責編:李洋、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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