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损青苗引争议 司法所巧解邻里怨
2025年07月30日16:12 |
近日,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赔偿纠纷。
日前,刘某家的牛进入李某家的黄豆地,造成近3亩黄豆秧被啃食。随后,李某找到刘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来到新民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经查看,受损黄豆地存在明显的牲畜啃食痕迹。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李某称,黄豆是家庭重要收成,按今年行情估算损失超3000元,希望获得合理赔偿。刘某承认自家牛给李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并愿意进行赔偿,但他认为李某主张的损失金额过高,希望其能适当降低。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工作人员采取“法理交融、情理兼顾”的工作方法,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刘某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工作人员强调,赔偿数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凭证确定,既要避免漫天要价,也不得逃避责任。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工作人员依据当地黄豆平均亩产、去年市场价及受损程度,科学测算出合理损失范围,为双方协商提供了参考依据。
为促成双方和解,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工作人员劝说李某考虑邻里关系及刘某经济状况,适当降低赔偿金额;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引导刘某正视自身责任,在合理范围内主动承担赔偿义务。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500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汪清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成果,提前介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汪清县司法局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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