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2年12月01日08:36 |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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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一、任命梁宇菲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二、任命孙浩、王博、冯曲、张海胶、李金萍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张天骥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包娜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刘欣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赵丽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七、任命杨峰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八、任命郭爽为白城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九、任命李相根为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十、任命张乐乐为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李伟为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二、任命徐雪峰为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十三、任命杨钰为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十四、任命单明悦为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十五、任命朱翔为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十六、任命林永德为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十七、免去吴从民、金鑫、龚巧燕、季伟明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八、免去王博的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九、免去李大鹏的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于汉博的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十一、免去刘璟的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责编:王帝元、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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