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9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9月27日至28日在长春召开,会期2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副主任田锦尘、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庞庆波、贾晓东,秘书长韩沐恩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范锐平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关于废止《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关于废止《吉林省信访条例》的议案;审议《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省发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促进“千亿斤粮食”生产工程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结合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视察方案的汇报;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的汇报;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的汇报。(姜新 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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