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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地方两会观察】

【提案议案】邹连和常务委员: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2022年01月24日12:44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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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1月24日电 (王海跃)“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助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同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有助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万和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连和说。

他认为,一方面,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为载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示范和服务功能,引导组织小农户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参与股份合作,实现产业化经营,推进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应合力、多举措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并将带动小农户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要积极把小农户改造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小农户的培育力度,为小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努力把小农户培育升级为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把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在要素配置上,引导和支持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科技等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有助于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邹连和说,还要拓宽融资来源,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开展农村土地“三权”抵押、活体抵押、农业机械抵押等贷款,通过产量保险、收益保险、期货保值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少有效抵押物的问题。

“在新时代,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技能、经营管理、法律意识、市场观念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质量势在必行。”邹连和建议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题培训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的培训力度。还可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榜样和标杆,起到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和典型推介作用。

他还建议把依法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搭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平台;通过开展摸底调查,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台账;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守好政策底线,实现健康发展。

(责编:王海跃、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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