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有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胸怀自信。
落实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直接影响到我们党的党风、政风。监督落实得好不好,党政“一把手”负有重要责任,增强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水平,就是要极力避免“一支笔”管人事,“一言堂”管项目的情况。因此,“关键少数”在落实监督过程中,作用非同小可,其意义深远。
“关键少数”要主动接纳监督,树立榜样。作为“关键少数”,由于其地位特殊,更要主动接纳监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关键少数在面对监督时要勇于接纳,监督实际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一种爱护,通过有效监督,能让我们党内存在的一些“小毛病”“小问题”及时得到纠正,更好的改善执政环境。而“关键少数”如果能积极配合监督,可以鼓舞“监督者”的工作激情,更利于开展监督工作。
“关键少数”要带头落实监督,营造气氛。“关键少数”要带头落实各项监督,特别是在利益的“敏感处”,权力的“关键处”,都要积极为监督营造“气氛”,带头落实监督。只有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监督氛围,才有可能解决好长期以来,监督工作中“上级不好监督,平级不想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问题。
“关键少数”要积极扩大监督,强化影响。党员干部要做好自身工作,在“率先垂范”的同时,更要以自己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周边的人。“其身正,不令虽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唯有“关键少数”不断强化自身监督,须知“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普通党员干部做到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普通党员干部接纳的监督,自身更要带头落实。(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