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1年04月29日10:13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吉办电〔2021〕44号)要求,经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逐级评选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长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等224个集体为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孙国珍等516名个人为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5月2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633号省扶贫办607室

联系电话:0431-80568528

电子邮箱:jlsfpxjzx@163.com

吉林省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公示名单见吉林省政府网站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