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实施“秸秆变肉”工程,启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明确到2025年,全省肉牛发展到700万头,再利用“十五五”2至3年时间,实现1000万头。
为加快推进这一工程建设,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2个政策性文件。省畜牧局相关负责同志从5个方面进行解读。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明确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和全混合日粮等加工技术,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科技含量;稳步推进“粮改饲”,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秸秆饲料向专业化生产、集约化利用、产业化经营转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秸秆饲料收贮能力,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
支持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明确围绕中部优势主产区、西部潜力增长区和东部特色集聚区,坚持以大型养殖企业为龙头,以基地县(市)为依托,以秸秆资源为保障,在全省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县市、乡镇和村屯,加快推进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整乡、整村推进牛羊鹿养殖,形成“一乡一品、数村一业”的产业格局,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支撑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
支持肉牛保险和投融资创新。明确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采取社会资本主导,各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肉牛全产业链建设进行股权投资;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
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和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明确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肉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和精深加工。明确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万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记者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