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全国“两会”专访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府院联动共探依法治理的“吉林实践”

2021年03月07日09:00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

编者按:

2020年注定是极不平凡永载史册的一年,对吉林法院而言,也是攻坚克难、筑新致远的一年。这一年,吉林法院多项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特别是由省政府和省高院高位推动的府院联动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和总结推广,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去年12月,吉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更是将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纳入其中,成为点染法治吉林建设、助力吉林振兴发展的锦色一笔。作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倡议者和推进者,一年来吉林法院是如何深研摸索、探路前行,推动府院联动落地生根并取得实效的?202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接受人民网专访,并与全国网友互动交流。

专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右一)

采访人:人民网吉林频道总编辑 谢龙

专访嘉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徐家新

人民网: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吉林省委也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吉林作出系列部署。2020年,覆盖全省各层级的府院联动机制在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应该说对法治吉林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今天我们的专访嘉宾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与大家交流府院联动机制是如何在全省法院落地落实并发挥效能的。徐院长,您好!

徐家新:谢总编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通过人民网与大家进行交流,也借此机会,对全国网友一直以来对吉林法院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表示感谢!

人民网:据我们了解,府院联动工作并非我省首创,但联动机制构建的规模之大、领域之宽、范围之广却是全国鲜有。请徐院长介绍一下我省推动构建的府院联动机制有着怎样的深层考量?又有哪些独特之处?

徐家新:这项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透过法院审判工作能够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用好法院这块阵地,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共同研究,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对于提升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更好服务保障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人民法院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使法院工作贴近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更好服务保障吉林振兴发展大局。

2019年12月,我们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经过前期调研论证,提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议,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时任省长景俊海同志当日即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和省高院于2020年1月初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并于3月12日和8月21日两次联合召开推进会议,就府院联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正如您刚才所说,府院联动并非新生事物,目前全国一些省份都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我省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全层级覆盖。去年3月,第一次省级层面府院联席会议后,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意见》和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迅速组织召开同级府院联席会议,仅用一个多月就实现了省、市、县全层级覆盖,形成了全省三级协同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二是宽领域联动。按照景俊海书记提出的“五个聚焦”(聚焦重大案件协调、重大改革推进、重大矛盾化解、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控五个重点领域)和“四个维度”(坚持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府院联动机制大框架下,围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推进企业破产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重点工作加强府院联动,推动形成了多方位、宽领域的工作布局。三是项目化推进。聚焦府院联动重点工作,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合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合力推进府院联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四是常态化运行。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由府院联合召集,府院主要领导共同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报会商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推进府院法治共建工作;建立长效化沟通协调机制,对于重要工作,通过召开通报会、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共同会商解决;建立日常性联络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府院联动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应该说,经过一年运行,我省府院联动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些长期困扰行政和司法的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极易因处置不当引发重大风险的事项得到稳妥处置,一些需要多方联动和多元共建的重大任务得到有序推进,特别是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对我省府院联动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并于去年12月组织在我省召开会议总结推广。

人民网: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方面,府院联动机制是如何运行的?

徐家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是府院联动工作的重点任务。在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上,我们提出成立“1个中心”、完善“7项机制”的工作建议,即“1+7”工作机制。“1”就是在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7”就是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庭审听证旁听评议、重大问题联合调研7项工作机制。

我们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通过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诉前化解。去年4月,省级层面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省高院正式挂牌成立。随后,全省各地均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的“六有”标准,全力推进各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工作,到6月底,全省93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部建成,并实质运转。至此,全省法院通过法院主导、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争议化解主体责任的模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广泛参与、有效监督的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

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并有效激发“7项机制”的积极作用,通过有效运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形成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尽最大努力从源头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别是对于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生态保护等重大群体利益的案件,在严格依法裁判的前提下,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化解工作,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去年,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案件1959件,成功化解817件,化解率41.7%;全省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4.4%,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58.6%,行政争议的前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全省法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专项调研报告、司法建议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作用,就行政执法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建议。全省各级法院向辖区行政机关推送的调研报告和司法建议已经成为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依据。行政机关也经常性组织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直观感受行政争议司法处理,促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也得到加强,出庭率同比上升30%。

“1+7”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全省各地法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各方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独有的矛盾调节器和减压阀功能。比如,四平中院通过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推进“无籍房”整治工作,通过协调联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5个小区30余件案件的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查封解除事项,为7000余户合法拥有房屋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居民及时有效办理产权证照扫除障碍,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

人民网:经济全球化语境下,营商环境已成为不可替代的重要生产力,也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芯片”。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吉林省委省政府就组织召开了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再次表明省委、省政府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徐院长,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吉林振兴发展方面,我省法院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效?

徐家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东北振兴的首要任务。总书记还特别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应该说,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特别是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去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集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以眼睛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精神挖根源、强弱项、补短板,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去年6月,我们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出台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提出30项工作任务93项具体措施和6大维度35项评价指标,确立了到2021年底实现吉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对全省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省高院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动态工作台账,建立了“月调度、季总结、年评价”制度,以深化民商事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了全省法院上下贯通、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全省法院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来,我们从更新司法理念到优化服务措施,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一方面,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制定的《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犯罪情节轻微免刑责,社会危害不大轻处理,给企业经营者吃下“定心丸”;另一方面,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坚持可不羁押的不羁押,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坚决杜绝“老赖”标签乱贴、“限高”措施滥用,去年,全省法院共为1389名涉企被执行人撤下了“老赖”标签,核准解除“限高”措施6699人次。二是努力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一方面,通过与多部门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意见,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另一方面,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办案效率提速、审判质量提级,特别是严格执行发回重审程序的法定适用标准,防止程序空转,拖长办案周期。去年全省法院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0.6%,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42.2%。三是助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严格执行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标准,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合同效力,与省税务局联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严厉打击“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严格落实产权司法保护政策,集中组织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对3件涉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依法改判无罪,对4件涉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再审改判;充分发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吉林智造”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去年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案件4573件,同比增长5.67倍;加强与国资、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对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有效推进重点企业破产重整;积极开展“千名法官服务企业”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六走进”工作,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今年是全省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深化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前,我们召开了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总的要求就是在五个方面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升级版”。一是推动理念升级,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职责使命,全力解决好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突出问题;二是推动目标升级,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任务,解决好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以“清单制+责任制”的形式,将责任压实到每个层级;三是推动惠企升级,主动回应企业关切,着力构建覆盖大、中、小企业惠企司法政策体系,重点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具体举措;四是推动质效升级,严格执行发回重审程序的法定适用标准,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和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破产案件专项管理,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五是推动服务升级,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诉讼服务窗口,研究涉企诉讼“三优先”诉讼流程、服务流程,扎实开展暖企惠企活动。通过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升级版,确保年底实现吉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目标,为我省尽快进入并保持在第一方阵的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人民网:近年来,矛盾纠纷调处方式多元融合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共识,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自然离不开法院的深度参与,这也是我们府院联动工作的重点内容,请您谈谈吉林法院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徐家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总任务。为此,我们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发,提出了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的工作建议,依托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更好地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具体来说,就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请进来”就是把各类社会调解力量汇聚到法院诉服中心,实现诉调无缝对接。我们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这个《条例》已于去年7月1日起施行。与司法、仲裁、银行、保险、证监局、工会、妇联、工商联等联合出台了12个诉调对接意见,全省法院共引进418家社会调解组织2150名专业调解人员,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331个调解工作室。同时,报请省委政法委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与省司法厅协作配合,在全省普遍建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动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促进矛盾纠纷从“化讼止争”的事后应对向“少诉无讼”的前端治理转变。去年,全省法院共诉前调解纠纷136148件,调解成功率81.9%,占一审诉讼案件总量的53.4%,同比分别提升22.5和17.5个百分点,新收一审诉讼案件同比下降7.18%,首次出现“案件拐点”。

“走出去”,就是推进法院诉讼力量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去年,松原、辽源、四平等地法院已实现诉调中心入驻所在地综治中心。今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我们将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走出去”的发展方向,今年全省法院要全部实现诉调中心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进一步推进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

徐家新:以上我介绍了我省府院联动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相关重点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筹备与省政府联合召开今年的联席会议。我们考虑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在联动内容上进一步拓展,在社会矛盾化解上进一步往前端做,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走得更深、更实,更好服务法治吉林、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网:通过今天的专访,我们对吉林省推动构建的府院联动机制有了较全面的认识,也体会到了政府和法院在携手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事业中的决心勇气、深谋远虑和担当作为,在“十四五”开局的新的历史征程上,期待吉林法院继续在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作为,为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好的,我们今天的专访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徐家新院长接受我们的专访,在这里也祝愿吉林法院工作在2021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徐家新:谢谢,希望广大网友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吉林法院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行稳致远,继续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的贡献。

(责编:马俊华、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