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若干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支持服务业恢复增长

2021年02月10日08:54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支持服务业恢复增长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尽快消除疫情对我省服务业的不利影响,促进服务业企业加快恢复增长,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服务业企业恢复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海峰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据赵海峰介绍,《若干措施》共提出19条具体措施,含金量十足,对服务业企业恢复运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从2月9日开始,低风险地区各类市场主体在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全面恢复经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特别是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等行业,更要加强消杀、测温等防控措施。中风险地区不搞“一刀切”、不擅自加码,分门别类地推动市场主体恢复经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在保障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开展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帮扶行动。一方面由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营困难的重点企业专项帮扶100天,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发票抽奖、促销活动、安排纾困资金、出台配套政策等方式,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进行精准帮扶。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文件从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等四个方面制定有效的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如减免房租和金融服务手续费、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延期缴纳税款和水电气费、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期限、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省内注册企业、新认定并验收合格的两业融合试点企业、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记者杨悦 何泽溟)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