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1年01月06日08:57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0〕18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统筹推进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相应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靖平 副省长

  副组长:张志军 长春市市长

      李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安桂武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 斌 四平市市长

  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安桂武兼任。

  二、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组

  组 长:吴靖平 副省长

  副组长:张志军 长春市市长

      李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安桂武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安桂武兼任。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厅字〔2018〕46号)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由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发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0〕18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直属机构:

  为切实提升我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上下游产业协同快速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相应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王庭凯 副省长

  副主任:徐 亮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宝芳 省药监局局长

  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吉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药监局局长刘宝芳兼任。

  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靖平 副省长

  副组长:李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 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孙简兼任。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厅字〔2018〕46号)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由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发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