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用政策红利实现“十四五”温暖开局

2021年01月06日08:24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起付标准降低 大额补充报销提至百分之九十

降低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增加生育保险报销项目、调整舒缓疗护结算方式……降、提、调、增多点发力,住院、大额补充、生育保险多维度释放,既着眼于广覆盖,更瞄准民需精施策,长春医保用政策红利开局“十四五”。政策效应的叠加,预计为参保人减负9798.1万元。

188万参保职工保障待遇再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参保职工医疗保障制度,长春市将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大额补充保障水平,双向发力、双策并举,预计减负7534万元,为参保职工带来切切实实的获得感。降低城镇职工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药)起付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三级(原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1500元降至1200元,三级(原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1000元降至700元,二级(原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由700元降至400元,一级及以下(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由300元降至200元。提高参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标准。参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由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基金支付75%、3万元至50万元基金支付85%分段报销,统一提高至90%。即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基金可支付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年度累计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构建生育保障梯次格局。为满足百姓需要,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春市将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此次政策调整预计每年将惠及2.1万名参保职工、减负1049.4万元。提高全市城镇职工生育结算标准: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由4500元提高至50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定额结算标准由4700元提高至5200元。结算标准的提高将为参保职工年度减负543万元。

进一步提高舒缓疗护受益度。作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启动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的城市,长春市医保局着力于缓解疾病终末期患者病痛,减轻患者负担,构建了全链条保障机制,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癌症终末期舒缓疗护结算方式由定额结算调整为按床日结算,以期更好地满足患者需要。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推进舒缓疗护向标准化、专业化迈进。(记者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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