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会人士拟推荐对象

2020年12月23日08:41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会人士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要求,经公开评选推荐、逐级审核把关、省政府食安委审定、全国食品安全表彰工作小组初审,现就我省拟推荐参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会人士对象公示如下:

  初审通过拟参选先进集体对象: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辽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延边州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审通过拟参选先进个人对象: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食品稽查专员崔东双

  吉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支队长付凯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副科长王文超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员毛华

  四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科长刘志刚

  通化市辉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陈立峰

  白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张忠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伟

  初审通过拟参选社会人士对象:

  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校长张玉英

  白山方大集团销售经理胡巍

  现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政府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31-81766129;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电子邮箱:jlssab8@126.com。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