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要求,经公开评选推荐、逐级审核把关、省政府食安委审定、全国食品安全表彰工作小组初审,现就我省拟推荐参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会人士对象公示如下:
初审通过拟参选先进集体对象: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辽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延边州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审通过拟参选先进个人对象: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食品稽查专员崔东双
吉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支队长付凯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副科长王文超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员毛华
四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科长刘志刚
通化市辉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陈立峰
白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张忠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伟
初审通过拟参选社会人士对象:
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校长张玉英
白山方大集团销售经理胡巍
现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政府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31-81766129;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电子邮箱:jlssab8@126.com。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