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吉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区矫正法落地实施,审议通过吉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部署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省委常委、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侯淅珉主持会议并讲话。
侯淅珉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期间就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社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在完善机制、规范执法、动员力量、强化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完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查找追逃、惩戒处罚、收监执行等机制,加强手机定位、远程监控等智能监管方式运用,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要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坚持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发动罪犯亲属、村(居)委会人员、社区网格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开展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关系改善,实现治本目标。要制定社区矫正权力清单、机构职责清单、社区矫正对象义务清单,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考核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要加快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体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
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省法院院长徐家新,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省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出席会议。(记者王超)